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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会被收回吗?应该怎么办呢?

146****3179 | 2019-09-20 16:06:00

已有4个回答

  • 142****7128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查看全文↓ 2019-09-20 16:06:26
  • 153****1661

    1、你要知道当地那个地方的房子价格有优势点和自己租房子的预算,好有谈价的筹码
    2、可以适当的到分类信息或者是社区贴吧还有当地的群问下,把对方的劣势看了说下
    3、去租房子的地方看的时候不要带太多现金和偏僻的地方不要一个人去
    4、说的天花乱坠的不要信,小心骗子,租房和有熟人的在一起,也适当的有个照应

    查看全文↓ 2019-09-20 16:06:22
  • 133****7929

    不会的,低保户只是在申请廉租房的时候可以得到加分的机会,如果你已经申请拿到廉租房的使用权了之后没有影响,可能对以后的房屋补贴的额度有影响

    查看全文↓ 2019-09-20 16:06:14
  • 135****5653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查看全文↓ 2019-09-20 16:06:09

相关问题

  • 1.如果你买的汽车,如果汽车价格低廉且是生活必备用品,不会取消。如果汽车是豪华的,证明你有经济实力,当然不符合廉租房的条件。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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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双方协商,离婚廉租房怎么分配? 对于离婚廉租房怎么分配,如何处置,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决定由哪一方继续居住廉租房,并对另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对于双方协商的,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规定,只要是你情我愿的事情,都是可以的。但是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又该如何处置呢? END2、 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离婚廉租房怎么分配? 对于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分配廉租房。此时的分配并不是指房子归谁,只是判决由谁继续居住廉租房,另一方搬出廉租房。在这里,由哪方继续居住廉租房要法官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处理。并不是说谁申请的廉租房,谁就有继续居住的权利。也就是说,一家之主申请廉租房是由政策规定的,但是离婚时并不是由户主直接占有廉租房,其他人,只要是法院判决继续居住的,也可以继续居住廉租房。当然,法院如何判决由哪方继续居住廉租房具体要看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如,收入水平、身体状况、有无抚养子女、政策规定等等情况,总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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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会收回的,如果收回,退休费又买不到房,要变比低保还要困难了。所以不会随便收回廉租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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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县(区)房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保障资格,收回承租的实物配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二)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建筑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本市确定的廉租住 房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 (三)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四)将承担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六)无正当理由累计三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及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 (七)取消城镇低保资格的; (八)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明显有失社会公平原则的。

  • 如果廉租房的承租人被教养房子还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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