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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买房可以只写一方名字吗

142****1394 | 2019-09-20 16: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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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5****9380

    夫妻买房是可以只写一方的名字的,在有结婚证的前提下,无论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婚后财产,是两个人共有的。除非在一个人的名字后面标注了“单独所有”。标注了“单独所有”的房产,是一方独有,离婚时候,另外一方无权分割。其程序是:配偶写一份放弃产权的声明,在房管局备案。这样办下来的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后面有括号注明“单独所有。
    当然除了这个还是其他情况之下不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比如说在购买房屋出钱的时候,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查看全文↓ 2019-09-20 16:07:17

相关问题

  • 只要夫妻俩同意,可以办理你俩任意一方或是两人姓名房产证。婚姻法规定,婚后购买的住房,只要你俩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不管登记人是你俩谁的姓名,亦或是你俩人姓名,住房都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一家一半权益份额。所以,写谁的名字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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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并没有规定买卖一定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购买的,房产证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如果贷款购买的,一般只能写贷款方的名字,但并不影响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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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买房,写夫妻2人名字或者写一个人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在一个人的名字后面标注了“单独所有”。标注了“单独所有”的房产,是一方独有,离婚时候,另外一方无权分割。其程序是:配偶写一份放弃产权的声明,在房管局备案。这样办下来的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后面有括号注明“单独所有。”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一)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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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都是共有的,只是比列有时候会不同。在成都这边 买卖房子都要夫妻共同出面,没结婚的要有单身证明公证。离婚的要有离婚证同时出具未再婚证明,要想自己拥有该套房产的所有权,除非对方做个放弃该房产所有权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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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而且在实际操作上,如果夫妻感情比较好,写一方名字对以后财产处理比较好。因为如果该房屋进行买卖,而房产证上有两方或两方以上产权人名称,则办理产权变更时都要签字,比较麻烦,授权委托书有时候不管用。该房屋要视出资、还贷情况及单据保存情况确定是否为个人财产,否则房产证上无论一个名字还是两个名字,都算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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