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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2016年廉租房有房源吗?谁能说说呢?

143****9877 | 2019-09-21 10:36:30

已有4个回答

  • 131****0424

    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确定房源以后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查看全文↓ 2019-09-21 10:36:49
  • 152****3922

    首先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第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核定表》按统一格式印制,见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

      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查看全文↓ 2019-09-21 10:36:44
  • 132****1235

    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租房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信息,请注意查询。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查看全文↓ 2019-09-21 10:36:40
  • 145****9442

    三明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房房源。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查看全文↓ 2019-09-21 10:36:37

相关问题

  • 符合下面的条件即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需准备材料: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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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确定房源以后会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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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一般不能办产证,国家觉得你不符合廉租条件的话,是有权利收回的,然后再转租他人.转非廉租房的性质转变,转变成经济适用房或商品房产权等等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办房产证的,但是要可能是有限产权或者是出售时优先卖给国家,总之都有些限制的.你一直住五年有以上的话可以买下来但是没有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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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可以的,不过具体要看你子女在哪个地方,详情可咨询他们当地的公安局户口落户凭: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结婚证》、子女《产权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由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窗口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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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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