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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在本地可以申请廉租房吗?谁知道呢?

153****5421 | 2019-09-21 1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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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4****3506

    不是本市户口可以申请廉租房。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查看全文↓ 2019-09-21 15:12:21
  • 133****3906

    可以的,申请廉租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有一方户籍在当地,只要符合人民政府要求的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就是可以申请的。依据《廉租住房保障法》第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查看全文↓ 2019-09-21 15:12:17
  • 152****2185

    1.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低生活保障待遇;


    2.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具备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且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家庭,在进行实物配租时予以优先考虑:

    查看全文↓ 2019-09-21 1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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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本市户口可以申请廉租房。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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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农村户口没有住房的是可以申请廉租房的。二、申请廉租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户口在本地,只要申请人的条件符合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房的。三、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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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共分为济南户籍和非济南户籍两种情况,具体申请条件如下:一、申请条件1、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3、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市内六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的单身人员;4、在市内六区有工作单位,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有居住证的市内六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的外来务工家庭或外来单身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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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组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必须2年以上。   2.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3.无自由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其他应当列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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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北京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 2、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龄。 3、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 4、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 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6、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8、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 9、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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