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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密山5万买的是廉租房吗?作用都有哪些呢?

135****2732 | 2019-09-23 09:37:18

已有5个回答

  • 141****5272

    公租房不可以私下对外出租,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查看全文↓ 2019-09-23 09:37:52
  • 141****3692

    根据《公租房管理办法》,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查看全文↓ 2019-09-23 09:37:46
  • 134****0005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章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查看全文↓ 2019-09-23 09:37:40
  • 141****1731

    不可以对外出租,如果是户主本人对外出租后被查出来会政府收回。

    查看全文↓ 2019-09-23 09:37:32
  • 133****9946

    公租房为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住房保障对象出租的保障住房。
    有住房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公租房,但是公租房有租赁期限限制,那么,公租房租赁期限有多久呢?公租租赁期限**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能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查看全文↓ 2019-09-23 09:37:28

相关问题

  • 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不过廉租房获得使用权前提是先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并且廉租房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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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租房五年后可以买断,没有必须的条件,租住满5年即可。依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出售管理第四十条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第四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第四十二条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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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来几年,重点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在确保符合条件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数量。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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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人:户籍家庭或单身居民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满18周岁,含当日。(二)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三)社会保险缴费时间要求1.申请人日参加本深圳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注:①时间计算截止在提出轮候申请之前;②险种指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注:①时间计算截止在提出轮候申请之前;②险种指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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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补贴每月每平方米上调2元多 今年,石家庄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将每月每平方米提高2元多。 为提高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的支付能力,石家庄廉租住房保障补贴标准。调整后,低保家庭由5.77元/月平方米提高至8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由4.17元/月平方米提高至6.8元/月平方米。据了解,这个补贴标准是2003年以来首次上调,将惠及1万多户低收入家庭。 石家庄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 在廉租房租赁补贴提高的同时,省会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今年,石家庄市对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做了调整,从去年的880元上调至1004元。 据了解,石家庄市从2008年开始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确定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根据石家庄市统计局数据,2008年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061元,0.8倍为12048元,平均每月为1004元。“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4元的住房困难家庭今年将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畴,这个标准比去年提高124元。据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预测,标准的提高有望将保障人数从去年的1.3万多户增加到1.5万户左右。 5月起按月申请发放 为方便市民,今年石家庄市廉租住房保障将按照“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及时审核、按时发放”的办法进行管理。此前,省会的廉租住房保障申请都是每年进行一次,从今年5月开始,省会将实行动态管理,每月的10日前为申请受理时间,一旦审批通过,将从受理申请当月开始实施保障,每个季度末统一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另外,石家庄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手续也进一步简化。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凡省会市区常住人口并符合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可由户主或推举一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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