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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廉租房摇号吗?谁能说说呢?

136****9291 | 2019-09-23 13:59:06

已有5个回答

  • 146****8963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查看全文↓ 2019-09-23 13:59:34
  • 152****0694

    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以家庭为单位,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哈市城镇常住户口并同居一处;2、具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或低收入证;3、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
    以上条件均具备的情况下,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9-23 13:59:28
  • 157****4689

    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向社公布公共租赁房配租结请注意查询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第十四条 配租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应予公示 公示异议或者异议立配租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结应向社

    查看全文↓ 2019-09-23 13:59:24
  • 141****3127

    慢慢等吧,说是5月末有消息么,可是到现在还没有信呢,怎么的到年底也能住进去吧呵呵,所有廉租房公租房都在装修呢。

    查看全文↓ 2019-09-23 13:59:19
  • 135****8724

    哈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卦部门会向社会公布摇号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查看全文↓ 2019-09-23 13:59:14

相关问题

  • 具体时间不一定,各地有各地的标准,但会向社会公布结果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第十四条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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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2日从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哈尔滨市已筹集到廉租住房房源1000多套,相关部门正在对这些廉租住房进行装修,其中部分廉租房将在年内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配租给城市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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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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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可以买的话还是买好,从长期的利益观察,租房到一定的时间段成本可以购买等同于该房的平方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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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能转租吗的问题。廉租房是不能转租的,廉租房住户若擅自将租住的廉租房转租,严重违反了廉租住房管理规定,会受到严肃处理。依据相关管理法,如果以虚报、瞒报廉租住房申请规定中相关信息等手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擅自对廉租住房进行装修和扩建、加建、改建、改变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的,也将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退出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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