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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先拆民房再拆厂房吗?应该怎么办呢?

131****1747 | 2019-09-24 15:03:37

已有4个回答

  • 137****5220

    拆迁程序一般分十步走:暂停公示→入户调查评估→业内计算→制定拆迁方案→申请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送达拆迁评估→订立拆迁协议→动迁→结案。

    由于街道准备拆迁,前期的入户调查和测量,以及对房屋作出的初评,是为接下来的公布拆迁公告及订立拆迁协议做准备。并不是说同意动迁办的人测量房屋就等于同意拆迁以及拆迁的补偿价格等,如果不同意,届时可以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查看全文↓ 2019-09-24 15:04:01
  • 147****3378

    第一、利益**大化的运作方向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大型企业还是小型企业,拆迁过程中的利益**大化,一般指获得**大限度的补偿,总是被拆迁人(被征收人)的终极目标。对于大型企业来说,获得**大限度的现金补偿也是目标,但实现土地置换,重新获得土地或建筑物,更能实现未来利益的**大化。
    第二、拆迁评估权的争取
    按照法律规定,选择评估公司的游戏规则是政府部门指定5家有影响资质的评估公司,被拆迁企业只能在指定的5家当中选择其中1家。从规则制定的本身来看,已经把评估结果的空间堵死,无论如何选择,评估结果都在可控范围之内。小型企业拆迁无法突破固有的规则,因此,按照法律规定的套路推进,很难获得理想的补偿结果。大型企业拆迁项目,由于大型企业本身的资源优势,使得其在拆迁谈判中具有较大的话语权,因此,拆迁评估权的争取往往是必须的环节。

    查看全文↓ 2019-09-24 15:03:56
  • 156****7593

    **好的合同中或做补充协议说明责任承担,否则到时候真的拆房子不能完成建设了,你就损失大了。

    查看全文↓ 2019-09-24 15:03:52
  • 143****0152

    是不合理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征地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查看全文↓ 2019-09-24 15:03:47

相关问题

  • 是否列入拆迁范围以及拆迁时间,应当咨询当地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后会有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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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扩展资料:案例:木兰县执行首例“司法强拆” 案件 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木兰县木兰镇民主路5户房屋被司法强制拆除,这也是木兰县首例进入“司法强拆”的案件,这些房屋的依法拆除,为木兰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扫清障碍,加快民生工程建设,让项目成果尽早惠及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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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调查摸底:根据征收拆迁的法定程序,在确定拆迁范围时要进行调查摸底,此时虽然拆迁从法律上还没有启动,但调查摸底活动会深入到老百姓中,当自家房屋或者区域出现类似工作时则意味着有启动拆迁的可能。二、查询了解规划:征收项目的启动要符合多项规划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上述涉及到区域发展的材料一般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有些信息也是政府主动公开的。因此,可以通过调查相关规划预测拆迁征收的可能性。三、征收拆迁正式启动:拆迁正式开始还是要有正式的公告、文件为依据的,城市房屋拆迁依据的是《房屋征收决定》;农村房屋土地征收依据的是“征地批准文件”。**后要提醒,面临征收拆迁不要盲目跟风抢建、抢种等,抢建、抢种行为是违法的且没有补偿,同时要保存好自己的产权资料证件等作为获取补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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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没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可以认为政府征收程序不合法,没有确切的图纸怎么和你签订协议定下这产权调换的房子呢,但是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就是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同意按口头告知的位置安置房屋,很难有证据说明现在的房子与原来口头上讲的不一致呀,这不可以讲签订的协议不合法呀。要谈如何解决**好是双方再协商呀,如有可能在建成的房屋中重新选择满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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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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