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财政部发出了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和确认时间的通知。主要内容是:一、基本规定。确认各地依法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征新增费用的征收等别,应当以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适用的新增费征收等别为准。
全部3个回答>财政局能征收土地使用费吗?应该怎么办呢?
145****0787 | 2019-09-25 16: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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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3655
使用特区范围内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但该办法规定免缴的除外。 同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还约定: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开发与市政配套设施金,并未按合同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甲方可不予办理与本地块有关的房地产权登记、建筑许可、销(预)售许可及其他相关手续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查看全文↓ 2019-09-25 16: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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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539
理论上,只有法院才有权力根据银行等权利人申请冻结土地的有关款项。
查看全文↓ 2019-09-25 16:41:36
如果财政局要冻结,也应该是执行法院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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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每年都需要交40000元,那就属于土地租赁费,可以直接记入管理费.如果是购买土地使用权,只是分期交款,就应记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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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使用土地的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有关土地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应根据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等因素,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原则上沿海地区高于内地,大中城市高于中小城市,城市中心、繁华地段高于其他地段和郊区,在原有工业区设厂高于新开辟的工业区,利用原有企业改造高于新建工厂等。土地使用费的计算包括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费、人员安置费用以及公共设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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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土地使用费如何交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1、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 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或实际占用面积超过土地使用证确认面积的,纳税人应据实申报,地方税务部门核实计税。2、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10年; (七)个人所有的自住房屋占用的土地及院落用地; (八)由国家财政部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3、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4、按各城市有各自的计税等级划分,比如天津市分为七等,每平米从1元到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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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以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向国家缴纳的土地资源性收益。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范围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依据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以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向国家缴纳的土地资源性收益。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范围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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