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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157****6919 | 2019-09-27 02:01:59

已有3个回答

  • 147****7466

    1、准备好所需资料,前往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书并提交资料;
    2、公证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不完备的地方会通知申请人进行补充,同时也会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3、审查通过后,公证处会按照司法部门规定或者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在规定时期内交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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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5597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查看全文↓ 2019-09-27 02:05:15
  • 155****6788

    1、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填写表格。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核对信息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签名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查看全文↓ 2019-09-27 02:05:12

相关问题

  • 第一,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二,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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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 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 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 01%。2、证明用于职工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00元。3、证明用于组合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50元。4、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 婚前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5、证明房屋动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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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住房办理过户,不需要做公证,需要受让人是住房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才有资格享有,需要经过全村公示以及资质审核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八十四条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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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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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一、办理房产赠予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1、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 赠与书;  (3)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 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2、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1)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 赠与的理由;  (4) 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 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 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房屋赠与过户的程序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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