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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赠送面积怎么算?房屋的赠送面积在二手房交易时法律有没有规定

138****8721 | 2019-10-05 17:16:32

已有5个回答

  • 133****5577

    赠送面积一般是不算在房产证内,赠送面积一般是书房、阳台、飘窗和可变空间 还有入户花园等。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另外,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而在地下室方面,新《规范》中: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查看全文↓ 2019-10-05 17:17:01
  • 152****4004

    1.这个房子委托给中介卖**好,因为你一张嘴有时候可能说的有人不信,说的人多了就有人信了,你的赠送面积肯定是要卖的,不卖多吃亏啊,而且让中介卖还省去你很多时间,他们有更多的客户资源,又不让你出中介费(根据地区不同有所不同)
    2.也可以让物业或是开发商弄个证明,证明你确实是赠送面积了

    查看全文↓ 2019-10-05 17:16:56
  • 156****3880

    你了解了,此栋楼12户,每户赠送一个储藏间,那是开发商送给这12户的,不代表房东出售房子的时候,也把储藏间送给你。房东卖的是房子,合同中没体现赠送储藏间就可以不送,房子是有产权的,储藏间是没有产权的,这和送不送你没有必然的联系,走到哪房东都说得过去。
    你可以和房东友好协商。

    查看全文↓ 2019-10-05 17:16:53
  • 157****7344


    二手房买卖合同未约定单价,或是约定“房屋面积以房产证为准”等内容,应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是按套计价,且根据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习惯,二手房买卖一般双方都亲自到实地看房,买卖双方对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面积情况均应事先了解,故对一方当事人事后要求补交面积差价款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双方对面积单价及面积差额进行特别约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陷阱条款:“该房地产建筑面积91.5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对买受人而言,通常会认为该房的建筑面积系出于房产证,且明确“以房产证为准”,不会存在任何风险。司法实务中,可能会认为,该条暗含着购买方已就房屋建筑面积与房产证做了核对,已对房产证原件做了审核,故在该房为抵押性质、共有性质等影响合同履行和效力的情形出现时,购买人出于明知的主观状态可能会得到认定,甚至后果自负。故,不管房产证是在出卖方、中介,还是银行、房管所,都要眼见为实,而且不仅要看,还要验明真伪。即使真实,还是要就房屋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是否可能存在差异、房屋权属的原始取得是否合法、房屋权属是否存在其他纠纷导致移交出现障碍,做必要的调查、核实。



    持证权利人登记面积与实际产权面积或使用面积不一致,除了测量误差外,还存在过户时共有面积剔除的可能。实践中,受让人实地对权证面积进行测量,但对四址地界表述“以上两证权属界定为准”可能存在的风险未引起重视,导致法院**终认定持证人已事先对此权属瑕疵做了披露,判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手房买卖协议约定总价成交,或虽有面积约定,但未约定单位平方米价格情况下,嗣后买方以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不符,诉请补面积差价的,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二手房买卖前后,因采用的计算房屋面积标准不同,公摊面积的分摊方式计算方式不一样,造成新、旧证确定的房屋面积产生了误差,因房屋实际面积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当事人一方诉请补差价的,不予支持。



    二手房交易前,买卖双方实际上关注单价与总价,限于精力和测量条件,对计算基础的房屋面积的真实性往往关注不够,一旦出现实际面积、产权面积前后相差,容易产生纷争。对买方而言,对房屋面积真实性的了解,应不仅限于卖方手中的购房合同对面积的记载,也不仅限于房产证上登记面积,而是有必要在现场勘查时做一简单测量;对卖方而言,可以明确约定现有房屋面积的依据,不因将来产权证或实测面积的前后差异,而影响案涉房屋整体价格的确定。

    查看全文↓ 2019-10-05 17:16:44
  • 136****7845

    【丹柱小编按】



    买房时,不少楼盘以“赠送面积”这个诱人性价比来作为销售卖点,从社会大众心理角度出发,购房者对这类楼盘趋之若鹜也正是开发商营销策略的高明之处。超高赠送率、送飘窗、送花园、赠送一间房等,让不少购房者欣喜不已。比如买80平米的房子,再加上赠送的面积,实际的建筑面积就100平呢,真是赚到了,果真如此吗?开发商赠送的面积是从哪里来的?


    对于购房者所谓的“送面积”,在开发商业内叫“偷面积”,指的是不计算价格的面积并且不计入购房合同的面积。有人形象地将“送面积”比喻为“逼良为倡”,一是政府的高税收逼得开发商使出“送面积”的招数可以避掉销售过户环节的一大笔税费;二是高房价逼得购房者选择这种“送面积”的房子,同地段同等价格的房屋当然有“送面积”的比没“送面积”的实惠。于是开发商打出“送面积”的促销噱头,购房者趋之若鹜,看样板房时都会问问哪些地方是赠送的面积,不送面积或送面积少的房子会被认为是性价比差,成为被购房者首先淘汰的对象。



    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购房者在享受实惠的同时也会面临诸多的问题和潜在的隐患。如何有效规避风险,妥善处理问题,是智慧的购房者需要了解的话题。

    查看全文↓ 2019-10-05 17: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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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在合同上明确,没有风险。动迁的话赠送的那层原则上没有补偿——除非房产开发拆迁,你还可以讨价还价,毕竟你的房子与他人的房子是有区别的。

    全部4个回答>
  • 以房产证为准,所以买房要注意,赠送面积不算

    全部5个回答>
  • 1.这个房子委托给中介卖**好,因为你一张嘴有时候可能说的有人不信,说的人多了就有人信了,你的赠送面积肯定是要卖的,不卖多吃亏啊,而且让中介卖还省去你很多时间,他们有更多的客户资源,又不让你出中介费(根据地区不同有所不同)2.也可以让物业或是开发商弄个证明,证明你确实是赠送面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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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飘窗:开发商**常“送”的面积便是在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有的甚至还有可能是假的飘窗,而业主装修时可以将窗台打掉变成房间面积。在**新出版的《规范》中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该要按照板面积进行计算。如果说楼层的盘层高在2.9米左右,净高为2.7米左右,这样飘窗必须要离地面至少0.6米,不然就应该按照半面积进行计算。2、露台:一般的露台都是房间的外面的,所以说是不应该甲酸到建筑面积中去的。关于露台的权属问题,大家在购买之前就应该有所了解的。如果露台是在房屋的公共区域,那么其就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住户不能单独使用;如果露台处在一个与自己房屋相连的独立空间,而且其他业主无法进入的话,那么开发商可以将露台的使用权指定给唯一业主。所以买房时,购房者一定要弄清楚露台的所有权。3、地下室:高层、小高层和多层建筑的地下室一般都是作为车库的,而车库是和住宅分开计算产权的,但是通常来说别墅的地下室应该不会计入到总的建筑面积中,而是属于赠送空间,给购买住宅产权的业主单独使用。4、挑高复式户型:挑高复式户型与复式楼的是两个概念,挑高复式户型主要是指每户住宅在较高的楼层中后建一个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通常相比于正常跃层式住宅又要低一些。因为单户总层高4.5米及以上按规定要算两层,所以这种赠一层的复式户型层高一般都在4.5米以内。虽然作为赠送面积的改造夹层装修成本要提高一些,但是,装修成本再怎么增加也不是大数目,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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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送面积一般是不算在房产证内,赠送面积一般是书房、阳台、飘窗和可变空间 还有入户花园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另外,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而在地下室方面,新《规范》中: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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