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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管道归物业管理?住户管道井归不归物业管理?

155****9968 | 2019-10-06 16:39:17

已有3个回答

  • 145****7307

    住户下水管通往主管处,是业主自行管理维护,不属于物业管理。主管则是物业管理内容。通往污水井的均是主管,那是物业管理范围内。

    查看全文↓ 2019-10-06 16:39:40
  • 154****8686

    如果收房后没有做水管改动,室内外均属于物业或施工者管理;如果改造了水管道,室内部分为自己负责维护、管理。

    查看全文↓ 2019-10-06 16:39:31
  • 152****2398

    物业管理的是公共部分,比如一楼地下管道就属于公共部位,物业负责疏通。小修小补,物业出钱,如果是大修或者更新改造,就可能住户分摊费用,或者动用物业维修基金。而住户里面的,则不归物业管理,是属于住户自己的,出了问题通常由住户自己解决。

    查看全文↓ 2019-10-06 16:39:27

相关问题

  • 物业管理的是公共部分,比如一楼地下管道就属于公共部位,物业负责疏通。小修小补,物业出钱,如果是大修或者更新改造,就可能住户分摊费用,或者动用物业维修基金。而住户里面的,则不归物业管理,是属于住户自己的,出了问题通常由住户自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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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范围通常根据合同来详细约定,住宅小区本人暂列如下,不同小区会有不同,供参考: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道、共用照明、供配电系统、供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三、本物业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共用设施(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路灯、自行车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六、本小区红线内车辆行驶及停泊的管理。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护卫服务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义务和责任)。八、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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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小区物业归物业管理处管。2、物业管理处,有的城市设在城市管理局,有的城市设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咨询所在地城市管理局,应该能得知。3、物业管理的部分主要是小区的附属设施:是指建筑物内和建筑物外的各类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及相关的场地、绿化、道路等,包括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4、以及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5、所以,电线属于小区的附属设施,在小区物业的管辖范围,如果小区不负责,可以向物业管理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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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下水主管道属于公共设施,应该由物业疏通。2、公摊面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综上所述公摊面积是建筑面积,都不能做为停车位的。如果问题中是笔误,指小区门口的地方能否停车,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由规划部门审批可以在小区合适的位置来划分车位,《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3、物业不履行职责,则可以①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委员会成员敦促物业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如果多次投诉物业无效,则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走流程更换物业公司。②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以 投诉到当地住建部物业科等物业主管部门。4、保安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可以直接向物业公司管理层反映。如果物业公司不做为,则可以考虑更换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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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物业服务企业的主管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房管局等;第二:物业服务费价格的主管部门是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比如物价局;第三:以上是物业服务企业主要的政府主管部门,还有城市管理部门(比如城管等)、消防管理部门等也是物业服务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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