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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之后土地证如何过户?房产赠与和土地使用证过户问题?

155****8237 | 2019-10-07 12: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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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2277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查看全文↓ 2019-10-07 12:47:24
  • 141****5220

     首先,要收回已经赠与的房子,要确认赠与的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为新的产权人,则以前的赠与关系已经注销,赠与的房屋不能收回。
    第一,撤销赠与须依法律规定的事由;第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只有具备《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才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查看全文↓ 2019-10-07 12:47:17
  • 151****5383

    一、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二、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查看全文↓ 2019-10-07 12: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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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一)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二)房产土地赠与 土地证更名需履行“申请-受理-踏察-审批-登记-发证”共6道程序,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业务窗口提供申请书,由买卖双方当场填写)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土地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业务窗口提供,买卖双方现场签字)  4、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新产权证)  5、转让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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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房管局去办理就可以了,现在有的地区出台新规定,像你这种的,只要办个赠予的公证就可以了,公证费大概几百元,具体要问你们当地房管部门,如果你们那没有这个规定,那么你们要交获赠与部分的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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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证实登记确有错误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利害关系材料、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但在错误登记之后已经办理了涉及不动产权利处分的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的除外。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填制错误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更正登记中,需要更正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换发,并把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无误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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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拿着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房管局去办理就可以了,现在有的地区出台新规定,像你这种的,只要办个赠予的公证就可以了,公证费大概几百元,具体要问你们当地房管部门,如果你们那没有这个规定,那么你们要交获赠与部分的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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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赠予应该是可以的,产权是产权,土地证是土地证。就是房子是你的,但是土地没有许可,这是两个概念。你再看看相关的法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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