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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证遗嘱需要哪些手续?

137****5206 | 2019-10-08 02:24:34

已有3个回答

  • 145****4956

      一、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2、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3、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4、单位人事部门开得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公证处有准备的格式,可以向公证处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请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盖章。
      5、精神诊断证明。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精神诊断证明,证明遗嘱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办理遗嘱公证程序
      1、准备好权利证明、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的购房协议和发票到公证处咨询,向公证处索要亲属关系证明和介绍信(做精神诊断只用)。
      2、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写明亲属的具体情况,没有子女的还要注明没有收养过子女。
      3、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精神状况的证明。一般有相应业务部门的医院都可以开具,专科医院**好。在医院需要先由门诊大夫问明遗嘱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到心理测查室做相应的检测。**后回到门诊大夫处开具证明。
      4、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录音。根据需要制作公证书的份数。
      三、办理遗嘱公证费用
      1、公证费: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
      2、录音磁带费
      3、书写遗嘱费
      4、精神鉴定费
      相关知识:
      公民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可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但不要委托他人代理。如果立遗嘱人到公证处有困难,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立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公证。
      公民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及所处分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办理处分房产的遗嘱公证,得带上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和户口。
      立遗嘱者无需跟当事人商量,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遗嘱内容应当对当事人保密。遗嘱可以委托律师或与本人家庭无利害关系的人保存,也可以交给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者生存期间,有权处置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如将遗嘱中处分的房屋卖掉以维持生计,其财产以遗嘱生效时为准,有多少算多少。

    查看全文↓ 2019-10-08 02:25:19
  • 143****3241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
    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首先,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其次,公证机关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如果立遗嘱人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则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查看全文↓ 2019-10-08 02:25:07
  • 147****0160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查看全文↓ 2019-10-08 02:24:55

相关问题

  • 1:办理公证(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2)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3)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4)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3、到房产局过户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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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2、遗嘱/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丧偶证明等);3、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4、遗嘱/遗赠人本人草拟的遗嘱(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向我处申请代为草拟,经遗嘱人或遗赠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指印确认);5、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遗嘱/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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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2、遗嘱/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丧偶证明等);3、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4、遗嘱/遗赠人本人草拟的遗嘱(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向我处申请代为草拟,经遗嘱人或遗赠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指印确认);5、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遗嘱/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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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1、所需材料:(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2、过户所需费用:(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3)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5)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备注:老人去世后子女只能通过继承来对房产进行过户,理论上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好是尽快办理,过户后需要注意五年内出售该房子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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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公证遗嘱需要立遗嘱到公证处或者请公证人员到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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