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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房子要交房产税吗?个人的房子要交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吗?

148****1496 | 2019-10-13 20:26:28

已有3个回答

  • 142****6590

    房产税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它的对象不是房子,而是一个拥有权和一个使用权。
    简单的来说,用于自己生活居住使用的,有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免交税,如果用于商业卖卖租赁用途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如果是买卖的话,过户过程中,买方还需缴纳契税、印花税、评估费用、综合管理费、工本费(证件)、维修基金(物业方面收的,一套房子终身只交一次)。
    也可以这样理解,就跟个人收入缴纳的税费一样。其实生活中,只有极少部分的人群会在房屋租赁后去缴纳那些费用。但是买卖过程中就避不了了。

    查看全文↓ 2019-10-13 20:26:57
  • 135****358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四、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此,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全额征收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查看全文↓ 2019-10-13 20:26:47
  • 148****4038

    1、个人居住的房子是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 但是,如果将房子由于商业用途,就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了。
    2、个人房产税是以个人所拥有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个人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据证券日报2010年7月22日报道,有消息称,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个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查看全文↓ 2019-10-13 20: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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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居住的房子是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如果将房子由于商业用途,就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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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针对的事一个城市。房地产税不是突如其来的,这几年国家早就在很多城市试点,包括与之配套的诸如不动产登记就是为了房产税的全面到来而准备的。计税依据:1、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2、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其实就是对于城市应用的,不是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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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额个税1%或差额20%,差额营业税5.55%满5年且唯一一套住房:个税/营业税全免满5年不唯一:全额个税1%或差额20%交易手续费:面积×2.5元购买方的税费:契税(首套购房,面积90平米以下的缴1%,非首套购房为1.5%,90平米以上的全部缴1.5%)交易手续费:面积×2.5元2)非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额个税2%或差额20%, 营业税5.55%满5年唯一:差额营业税(卖出价-买进价)满5年不唯一: 全额个税2%或差额20%,差额营业税5.55%手续费:面积*2.5元购买方的税费:契税3%,手续费:面积*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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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率(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的计算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如前所述的换算问题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税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重点掌握以下几项:第二点: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纳税人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需要免征房产税的,应在房屋大修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证明材料。第三点: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第六点: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第七点: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第八点: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文号国发〔1986〕90号发文单位国务院发文日期 1986-9-15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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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的商品房是自住房,目前暂不需要交房产税。(上海、重庆另有规定)。一,个人产权的房产,征收房产税的范围如下:1,房产税目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个人产权的房产,在上述课税范围内,且是生产经营性房屋(如用于出租或生产经营),需交纳房产税。而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二,计税方式: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其中的扣除比例,各地不一。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年税率三,法律依据: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决定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四,动态 上海与重庆进行了试点,对非生产经营性房屋(即自住房),也开始部分征收房产税。(上海为对新购房产者的所有房产按人头减一定面积后征税,及对非本地居民的新购房产征税;重庆为对达到当地均价2倍至3倍的房产征税试点可能扩大;也可能有新的法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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