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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怎么评估?土地评估的方法有多少种?

157****5067 | 2019-10-14 02:00:22

已有3个回答

  • 145****1076

    (1)基准地价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与当地基准地价报告,其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的计算公式为: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公式=基准地价×K1×(1+∑K)×K2
    式中:K1——期日修正系数
    ∑K——影响地价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之和
    K2——年期修正系数
    (2)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有关税费+土地开发费+投资利息+投资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3)市场法
    市场比较法是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对有关因素进行修正,得出待估土地在评估时日地价的方法。

    查看全文↓ 2019-10-14 02:01:19
  • 152****0802

    地价评估方法,按照其估价对象不同可分为基本估价法和应用估价法。基本估价方法是为评估单个宗地价格所采用的方法,属于此类方法的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和成本逼近法。
    应用估价是在应用基本估价方法评估样点宗地地价的基础上,对一定区域内的土地价格、地价影响因素和地价变化规律进行分析,建立起一套大范围内宗地价格与宗地条件及影响因素间的相关关系,作为该范围内宗地价的评估标准,从而在需要时可以迅速地评估出该区域内宗地价格。此类方法多适用于政府管理需要而进行的政策性大量估价。
    属于此类的方法有:路线价估价法、标准宗地估价法、基准地价系数修订法等。
    ①市场比较法是地价评估方法中**重要、**常用的方法,也是国际上通用的经典估价方法之一。其基本思路是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地产与在较已发生交易的类似地产加以比较对照,从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地产的既知价格,经影响地产的交易情况、交易日、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等差别进行修正后,得出待估地产**可能实现的价格。这里所指的类似地产是指在用途、结构、区位等方面与待估地产相同或相似的地产。
    ②还原收益法也是地价评估中**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在估算地产未来每年预期纯收益的基础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将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还原为评估日期收益的一种方法。用公式表示为:土地价格=土地纯收益÷土地还原利率。
    ③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所有权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用公式表示为:地产价格=地产取得费+地产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地产所有权收益。

    查看全文↓ 2019-10-14 02:01:14
  • 156****1968

    剩余法又称假设开发法、倒算法、残余法或余值法等。剩余法是在估算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建筑物建造费用和与建筑物建造、买卖有关的专业费、利息、利润、税收等费用后,以价格余额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一种方法。
    剩余法是一种科学实用的估价方法。剩余法更深的理论依据完全类似于地租原理,只不过地租是每年租金的剩余,剩余法是一次性的价格剩余。
    计算公式:
    地价=楼价-建筑费用-专业费用-利息-发展商利润
    根据剩余法估价的原理和特点,剩余法估价的程序为:(1)调查清楚待估宗地的基本情况;(2)确定土地的**佳开发利用方式;(3)估计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总价;(4)估计建筑费、专业费、利息、税费、租售费用和开发商应得的利润等;(5)测算土地价格。
    剩余法主要适用于下列几种类型的土地估价:(1)待开发土地的估价;(2)待拆迁改造的再开发房地产的估价;(3)仅将土地或房产整理成供直接利用的土地或房地产的估价,此时公式中的楼价为整理后的土地或房产价格,建筑费用为整理费用;(4)现有新旧房地产中地价的单独评估,即从房地产价格中扣除房屋现值,剩余之数即为地价。

    查看全文↓ 2019-10-14 02:01:07

相关问题

  •  土地价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另外路线价法也是土地价格评估中常用的方法。  (一)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土地估价中**基本、**常用的估价方法之一,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基本估价方法。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带估土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替代经济原理。根据经济学理论,在同一市场上,对于具有相同效用的商品,应该具有相同的市场价格,即具有完全的替代关系。在同一市场上具有替代关系的两个以上商品会因为相互竞争而使其价格相互牵制而趋于一致。市场比较法就是通过对具有替代关系的类似土地的交易价格进行修正,求得待估宗地的价格。    (二)收益还原法  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法、收益资本化法、地租资本化法等。是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由于土地具有永续性,因而人们可以期待外来的土地收益。当把这未来若干年延续而不断取得的土地纯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折现为现在的价值时,它就表现为土地价格。从理论上讲,具有永续性的财产都可以出售,即都有市场价格。而这个市场价格也就是财产的现值,亦即等于其未来纯收益的折现价值。其简单意义就是,投资购买一块土地而获得的纯收益,在价值上等于将这笔投资存入银行而每年获得的利息量。这就是收益还原法的基本原理。  由于土地收益是不同生产要素组合的结果,土地只是其中的要素之一,还有人类劳动、资本、管理和科学技术等,因此,土地纯收益是在土地收益中扣除非土地收益的贡献量,或其应得的报酬后的余额。这种土地纯收益是因食用土地而带来的,理应归土地所有者所有,因此,它就是地租。  收益还原法一土地纯收益的确定为前提,因此,它只适用于由收益的土地和建筑物或房地产的估价。  基本公式:  土地收益为无限年期  V= a / r  V —土地收益价格  a —土地纯收益(地租)  r —土地还原利率  (三)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在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的价格的方法。成本逼近法是从投资成本角度来考察土地的价值,但它不能完全反映土地的真实价值。因为一宗土地的价值高低,主要取决于在土地未来利用中所产生的收益大小,而不是取决于对这块土地投资改造的费用大小。成本逼近法一般用于新开发土地、工业用地、既无收益又无比较实例的公建、公益用地的价格评估,选择该方法时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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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基准地价修正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与当地基准地价报告,其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的计算公式为: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公式=基准地价×K1×(1+∑K)×K2式中:K1——期日修正系数∑K——影响地价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之和K2——年期修正系数(2)成本逼近法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有关税费+土地开发费+投资利息+投资利润+土地增值收益(3)市场法市场比较法是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对有关因素进行修正,得出待估土地在评估时日地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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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在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的价格的方法。成本逼近法是从投资成本角度来考察土地的价值,但它不能完全反映土地的真实价值。因为一宗土地的价值高低,主要取决于在土地未来利用中所产生的收益大小,而不是取决于对这块土地投资改造的费用大小。成本逼近法一般用于新开发土地、工业用地、既无收益又无比较实例的公建、公益用地的价格评估,选择该方法时应慎重。  基本公式:  地价= 土地取得费 + 土地开发费 + 税费 + 利润 + 土地增值收益 = 土地成本价格 + 土地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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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评估时需要由专业人员,遵循土地评估的原则和方法,根据土地的经济以及自然属性进行在现实经济活动当中的收益评估。而资产评估需要根据国家的规定以及相关资料,在特定的目的之下,遵循适用的原则,对相应的资产做出估价。二者评估的对象不同,使用到的方法也各不相同,对于土地评估来说,更多的是综合评定出土地或者是多块土地在某一状态之下的价格。二者在评估的过程当中,实际不是由评估人员进行定价,是通过市场价格的形成以及以社会经济发展为核心,预算出在经济活动当中的收益状况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并且是针对于某一特定时间内所给出的合理价格。在评估的过程当中,要遵循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客观的评估结果。尤其是对于资产进行评估时,要对企业的资产情况、债权债务以及经营情况做全面的清查。

  • 一般来说具有资产评估的资质可以进行房地产评估,根据评估的目的不同,资产评估机构能够评估房地产土地,比如对整体企业或是股权进行评估。资产评估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无形资产,房屋,土地以及机器设备等等进行评估,主要是为了用于了解资产价值的大小,为以后产权交易的行为做保障。针对于相应的土地评估,需要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准,具备有房地产评估能力,会由住房建设部门颁发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进行土地评估时,必须具备公平公正客观到扬州,特别是在针对于征地拆迁的过程当中,房地产资质评估报告决定了拆迁人房屋的价格和能够得到的补偿。进行土地评估时,首先要有明确的估价目的和估价对象,根据相应的时间节点准确的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