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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吗?小区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吗?

145****9308 | 2019-10-29 18:38:39

已有3个回答

  • 143****0263

    能成立,房产证是指地面上房屋产权属人所有,只要这片小区房占地有审批手续,不属违章建筑。那么就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因为土地是国家所有,使用权归业主。

    查看全文↓ 2019-10-29 18:39:07
  • 132****5075

    因为业主委员会成员首先应该是本小区的业主 如果整个小区都没有房产证 那么所有的居民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业主 哪来的业主委员会

    查看全文↓ 2019-10-29 18:39:02
  • 134****2806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查看全文↓ 2019-10-29 18:38:57

相关问题

  •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是业主本身,如果没有人愿意受累不讨好,当然没有人当委员了,所以会导致成立不起来。尽量还是多跟邻居们沟通,这样别人会有出头的,你跟谁都不熟,同样他们也是谁跟谁都不熟,不会有人愿意当业委会委员的,再有,大爷大妈们对物业什么也不懂,很容易被忽悠的。年轻人又会觉得没时间管这事,真管这事了又会让别人觉得他在这里挣钱了。总之,除非有几位及其正派的党员,街道力度再大也成立不起来。成立业委会靠的是业主团结,团结的业主没有成立不了的业委会。我接触过街道不给成立业委会,**后业主官司打赢了才成立的,你们业主如果不团结,就是想给你成立也成立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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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为了维护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四、业主公约的效力 1、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2、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5、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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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街道提出申请,有居委会动员,召开业主大会,并向房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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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为了维护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3、业主委员会章程。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三、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四、业主公约的效力1、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2、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5、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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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2、入住率达到80%或小区已使用两年的,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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