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147****8981 | 2019-10-31 18:00:05

已有3个回答

  • 157****9978

    您好,如果是婚前全款购置的房产,只登记在出资方个人名下的话,该房屋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但是如果是婚前贷款购置的房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话,虽然房屋会作为**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还贷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该方需要补偿另一方;
    如果是婚前购置的财产,但是婚后加名的话,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

    查看全文↓ 2019-10-31 18:00:39
  • 154****8558

    一、新婚姻法,不离婚能分财产吗,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根据以前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分割是以离婚为目的的。不离婚的,不能分割夫妻财产。但是,由于婚外情的增加,一些有婚外情的人将夫妻财产赠送给心仪的第三者,严重损害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解决了这一难题,规定有以上行为的,可以起诉分割夫妻财产而不用离婚。
    END
    二、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END
    三、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项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查看全文↓ 2019-10-31 18:00:35
  • 143****0544

    1、需要告诉你没有什么新《婚姻法》出台,你说的情况原则上还是适用《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即婚前购房属于个人财产。
    2、在房贷没有还清前,房子无法更名。而房子是她父母的名字,跟她无关,更与你无关。
    3、你关心的“是否有新规定结婚够8年才算夫妻共有财产”问题,其实是原《**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已经被废止。

    查看全文↓ 2019-10-31 18:00:28

相关问题

  • 您好,如果是婚前全款购置的房产,只登记在出资方个人名下的话,该房屋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是如果是婚前贷款购置的房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话,虽然房屋会作为**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还贷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该方需要补偿另一方;如果是婚前购置的财产,但是婚后加名的话,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

    全部3个回答>
  •  所谓新《婚姻法》房产新规,是指《**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关于婚姻关系涉及房产的解释:  法释〔2011〕18号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全部3个回答>
  • 一、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不离婚也可以分割财产新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根据以前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分割是以离婚为目的的。不离婚的,不能分割夫妻财产。但是,由于婚外情的增加,一些有婚外情的人将夫妻财产赠送给心仪的第三者,严重损害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解决了这一难题,规定有以上行为的,可以起诉分割夫妻财产而不用离婚。二、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房屋增值部分不分割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三、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婚内赠与房屋可撤销新婚姻法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项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四、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父母购买房屋为个人财产新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五、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共同还贷房屋可得补偿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六、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离婚财产协议可反悔新婚姻法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后才生效。没有协议离婚的,一方还可以对分割协议反悔,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全部5个回答>
  •        在当今社会很多夫妻在结婚前,双方中的其中一方会购买婚房,在结婚后,有些时候某一方会在结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么2018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配。那么。何为婚前房产?何为婚后房产?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怎么界定?       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1、“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2、“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对于前者,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其中后者比较困扰的是,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       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在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的界定关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而婚前婚后是以结婚登记那天为划分标准的。

  • 关于二婚相关规定

    全部9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