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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包含物业费吗?租金和物业费收入缴什么税?

148****9280 | 2019-11-02 17:16:06

已有3个回答

  • 157****57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十七条“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
    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因而,贵企业所签订的该房屋租赁合同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即:合同所载实为两种经济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而在税目税率表中无列举物业费相关的服务项目,因而,物业费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综上所述,贵企业所签合同在分别列示两种经济事项的基础上,应分别计算,即:只对房屋租金部分按财产租赁合同据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查看全文↓ 2019-11-02 17:20:47
  • 136****2253

    收取租金的同时收取物业费,房产税缴纳规定:
    1、房产税的征税依据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从价计征,一种是从租计征。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两种不同方式的征税情况:
    2、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在这里,所扣除的比例具地域性特征,是有房产所在地的政府根据当地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比例扣除。
    3、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出租的,则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备注: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征收的依据;投资联营的房产,则需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房产税征收依据;收取固定收入,则以出租房租金收入为房产税征收依据。

    查看全文↓ 2019-11-02 17:20:41
  • 134****3500

    房地产如何征收之房产税的依据
    1
    房产税的征税依据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从价计征,一种是从租计征。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两种不同方式的征税情况:
    2
    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在这里,所扣除的比例具地域性特征,是有房产所在地的政府根据当地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比例扣除。
       补充: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3
    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出租的,则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注: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征收的依据;投资联营的房产,则需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房产税征收依据;收取固定收入,则以出租房租金收入为房产税征收依据。
       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房产税征收依据,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在租赁期内房产税征收依据则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查看全文↓ 2019-11-02 17:20:37

相关问题

  •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十七条“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因而,贵企业所签订的该房屋租赁合同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即:合同所载实为两种经济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而在税目税率表中无列举物业费相关的服务项目,因而,物业费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综上所述,贵企业所签合同在分别列示两种经济事项的基础上,应分别计算,即:只对房屋租金部分按财产租赁合同据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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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十七条“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因而,贵企业所签订的该房屋租赁合同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即:合同所载实为两种经济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而在税目税率表中无列举物业费相关的服务项目,因而,物业费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综上所述,贵企业所签合同在分别列示两种经济事项的基础上,应分别计算,即:只对房屋租金部分按财产租赁合同据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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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十七条“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因而,贵企业所签订的该房屋租赁合同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即:合同所载实为两种经济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而在税目税率表中无列举物业费相关的服务项目,因而,物业费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综上所述,贵企业所签合同在分别列示两种经济事项的基础上,应分别计算,即:只对房屋租金部分按财产租赁合同据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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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权利义务各自独立,因此不用签署三方协议,直接分成租房协议和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就行第一,和A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标注,租金中不含物业费,物业费由租赁方直接向物业单位支付第二,和B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就物业费用、物业服务的事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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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看看你们当初签的租房合同,正常在房屋出租合同上面有写明,物业费是由房东支付,还是由租客支付,如果由房东支付,那这个钱就跟你没有关系,你有权跟他们要回来,如果说是由租客支付,那你就要承担一部分,具体多少,要求他们提供缴费清单,物业缴费的时候是有一个清单的,每月多少写得清清楚楚,一般半年一交,按照上面的费用你平摊算一下,你应该承担多少,是不是跟他们说的一致。如果他们问你多要了,你有权要回这个钱的,而且你这个事情,本来就是他们提前结束合同,单方面违约的,你可以走法律程序,但是金额不是很大的情况,个人建议,法律程序就不必了,太耗时耗力,但是要把数目弄清楚,账对清楚,为自己以后生活租房提供一个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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