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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 公摊电费吗?物业向业主收取公摊电费合不合理啊?

146****9372 | 2019-11-06 10: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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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0761

    (一)国务院于2003年9月1日起发布并施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其中规定物业小区内所有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终由用户承担,每一户业主自己单独消费的气、水、电、暖、有线电视可以直接向有关单位缴费,但公共区域内的水电能耗(路灯、景观喷泉等)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

    (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于2004年1月1日发布施行的相关管理条例,共计二十四条。其中第十一条如下: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其中并没有对公摊水电费做出解释,物业公司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

    (三)《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所以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公摊水电费用。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为小区内业主共有,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实质上是业主与供水、供电部门之间发生关系,物业公司为了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共用部分发生的水电只能向业主代为征收。

    查看全文↓ 2019-11-06 10:01:25
  • 143****6735

    物业公司已经收取了物业费,如果物业费是包含公共管理的费用,再收取公摊水电费及垃圾清运费是不合理的。如果物业费是按项收取,则提供该项目服务收费是合理的,具体要根据物业合同来约定。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查看全文↓ 2019-11-06 10:01:18
  • 147****5485

    首先要确认小区内的公摊电费的所涵盖的设备设施所使用的电力是否为工业用电还是居民用电。这个可以要求物业出具明细的电费发票,至于具体分摊多少可以要求物业出具小区的整体的公摊设备设施的用电明细。

    查看全文↓ 2019-11-06 1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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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向业主收取公摊电费合理,法律依据如下:(一)国务院于2003年9月1日起发布并施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其中规定物业小区内所有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终由用户承担,每一户业主自己单独消费的气、水、电、暖、有线电视可以直接向有关单位缴费,但公共区域内的水电能耗(路灯、景观喷泉等)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 (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于2004年1月1日发布施行的相关管理条例,共计二十四条。其中第十一条如下: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其中并没有对公摊水电费做出解释,物业公司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 (三)《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所以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公摊水电费用。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为小区内业主共有,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实质上是业主与供水、供电部门之间发生关系,物业公司为了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共用部分发生的水电只能向业主代为征收。公摊水电费顾名思义是指公摊区域内发生的用水用电。首先了解公摊区域包括那些: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消防通道、小区内道路,小区绿化景观。这些公共区域是为小区内所有业主服务的,所以其中发生的用水用电为公摊水电。 上述公区当中发生的公摊用电包括:电梯动力与照明、楼宇应急和疏散照明、景观照明、泛光灯、楼栋公共照明、监控室动力与照明、园区路灯、园区草坪灯、园区围墙灯、人工湖、喷泉水泵动力。当中发生的公摊用水包括:园林绿化用水、保洁用水、高位消防水箱、人工湖及水景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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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向业主收取公摊电费合理,法律依据如下:(一)国务院于2003年9月1日起发布并施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其中规定物业小区内所有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终由用户承担,每一户业主自己单独消费的气、水、电、暖、有线电视可以直接向有关单位缴费,但公共区域内的水电能耗(路灯、景观喷泉等)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 (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于2004年1月1日发布施行的相关管理条例,共计二十四条。其中第十一条如下: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其中并没有对公摊水电费做出解释,物业公司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 (三)《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所以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公摊水电费用。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为小区内业主共有,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实质上是业主与供水、供电部门之间发生关系,物业公司为了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共用部分发生的水电只能向业主代为征收。公摊水电费顾名思义是指公摊区域内发生的用水用电。首先了解公摊区域包括那些: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消防通道、小区内道路,小区绿化景观。这些公共区域是为小区内所有业主服务的,所以其中发生的用水用电为公摊水电。 上述公区当中发生的公摊用电包括:电梯动力与照明、楼宇应急和疏散照明、景观照明、泛光灯、楼栋公共照明、监控室动力与照明、园区路灯、园区草坪灯、园区围墙灯、人工湖、喷泉水泵动力。当中发生的公摊用水包括:园林绿化用水、保洁用水、高位消防水箱、人工湖及水景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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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是否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主要看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条款中对此项的约定。目前大部分的物业公司均采用包干制收费(也就是费用包含公共区域所有服务费用),自负盈亏的操作模式,一般来说公摊电费是包含在内的。但是由于有《物业服务合同》存在,所以理应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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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全包形式的管理费(含管理费和能耗费)商场的管理费基本上不会低于30元/平方米,不利于招商,所以一般经营公司都会建议物业公司将物业服务费和能耗费分开处理,比如物业费收取20元/平方米,而能耗费用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也就是所有能耗费用按面积分摊再乘上你的商场的建筑面积就是你应缴的费用。另外,电费部分的线损,也就是分表之间与总表之间的差额也是由各商户分摊。分摊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各设备装表,公共照明、电梯、中央空调、消防设备用电、监控用电、公共卫生间用水等,再加上线损,另一种简单方式,就是商户各分表之间的总和与总表之间的差额部分打包分摊,不体现线损和其他设备的实际运行能耗。投诉是你的权利,在你认为利益受损的情况下,但是在投诉之前先了解实际的情况是什么,而不能简单的判定合理或不合理。业费收取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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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法一,不过分。本来就是大家都有用嘛,现在很多小区都是楼道或者电梯之类的电费公摊。 看法二,物业有点小气,什么钱都想着赚,有褥羊毛的嫌疑,并且公摊电费对有些业主有失公平,跟你八竿子打不着的电都要你掏钱,搁谁谁不愿意。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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