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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有哪些?谁能讲一下?

133****8522 | 2019-11-21 08:07:37

已有3个回答

  • 134****2795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在工作日(周一至周六)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通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受理时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及缴费时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

    查看全文↓ 2019-11-21 08:07:59
  • 156****0711

    建设项目前期报审手续各地有区别,如果土地征用手续已办好(取得用地许可证),还有下面一些程序:
    1、项目咨询,可研报告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2、立项:取得当地发改部门的立项批文
    3、城市规划审批:
    持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立项批文,由业主向规划局申请选取址,取得《选址意见书》,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办理招投标手续
    5、办理施工许可证

    查看全文↓ 2019-11-21 08:07:53
  • 155****5337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要将农用地转成建设用地,必须向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报批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审批手续。

    查看全文↓ 2019-11-21 08:07:49

相关问题

  • 农用地转用方案,应当包括占用农用地的种类、位置、面积、质量等。补充耕地方案,应当包括补充耕地或者补划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量,补充的期限,资金落实情况等,并附具相应的图件。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包括征用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供地方案,应当包括供地方式、面积、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标准、数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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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弥补原建筑结构的不足如果房子层高太高,就会让这个房间变得过于空旷,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使用吊顶来降低楼层的高度了。当然如果楼层过低,也可以利用吊顶来处理,让房间在视觉上变得更“高”。此外,一些老房子中的暖气管道、横梁露在外面也可以用吊顶来遮盖。2.增强装饰效果吊顶有什么用?其实,吊顶也可以丰富顶面造型,增加视觉感染力,让顶面的处理变得更加有个性。因为有些住宅的造型比较简单,同时照明灯具也很简陋,所以无法达到光照效果,但是吊顶就可以将这些缺陷隐藏,还可以产生线光、点光等光照效果哦!3.隔热保温如果顶楼的房子没有隔热层,在夏天的时候就会变得和蒸笼一样,但是我们可以利用吊顶来设计一个隔热层,起到隔热降温的作用。在银装素裹的冬天,吊顶就变成了一个保温层,让室内的热气不会通过屋顶流失,所以吊顶可以起到隔热保温的作用。吊顶有什么讲究?1.吊顶颜色关于吊顶的颜色选择就可以根据男主人的命理喜忌来决定。相信大家都知道“天清地浊”的这个说法,所以客厅的颜色也要符合这个理论才行。当然如果你可以根据一家之主的命理决定吊顶颜色,对他今后的运势就有很大的帮助。2.吊顶高度如果吊顶过高,就会出现朝天屋之象,**终导致家人精神不好、劳身耗财的效果。但是如果吊顶过低,就会有一种压迫感,让人变得迟钝,而且不敢抬头,**终会对人的运势产生阻碍。3.灯光不宜暗淡我们都知道,客厅**重要的就是光线了,因为一个明亮的客厅可以让一个家庭变得旺盛。所以我们可以使用吊顶装灯来弥补光纤不足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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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oft其实就是指的阁楼,如果翻阅词典就可以发现Loft一词在词典上的解释是“在屋顶之下、存放东西的阁楼”。但现在所谓LOFT所指称的是那些“由旧工厂或旧仓库改造而成的,少有内墙隔断的高挑开敞空间”。LOFT户型一般指的是小户型,高举架,面积在30-50平米,每层高度在3.6-5.2米左右。这类房屋通常是商业产权,使用年限在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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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贷款购房主要有以下几种:1、住房公积金贷款;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 手续时收费减半。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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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对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的处理。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无论该房是按揭贷款购买还是一次性付款购买,均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也有例外,一方婚前购买房屋,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二、对夫妻双方婚后购买房产的处理。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因此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第三、对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的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因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包括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和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完全所有权,主要是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性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即部分产权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既不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双方可以占有、使用该房屋,但无处分权。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时,不能就双方当事人提出的房屋所有权归属和分割请求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对房屋的居住、使用纠纷处理完毕后,在当事人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房屋的完全所有权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双方就房屋所有权归属和分割无法协商一致又发生争议时,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单独就房屋所有权问题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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