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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要多少税?房地产税对降房价意义重大日本就是例子

138****9956 | 2019-11-25 06: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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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3****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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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1月24日发布《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房地产“五税”总收入17968亿元,创下历史新高;以“五税”加土地出让金的口径来计算,2018年,土地财政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1.0%,较2017年上升3.3个百分点,创下历史新高,贡献了超过一半的地方财政总收入。房地产税收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报告》介绍,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收体系中有专门针对不动产而设置的税种,即房地产“五税”,分别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这五个税种涵盖了房地产开发交易的所有环节,是房地产税收体系中的主体税种。另外,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中也兼顾房地产类税收,因此与房地产相关的共有“七税”。根据《报告》,2018年,我国房地产“五税”总收入17968亿元,较2017年增长9.3%,自2015年增幅近15年以来首次转负后,连续三年保持正增长,与2017年同比增幅大致持平。2018年房地产“五税”收入创造了历史新高。《报告》指出,2018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7.0%,增幅小于房地产“五税”收入增幅。在房地产“五税”收入增幅自2009年明确开始下降之后,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增幅仍保持震荡上行至2011年,随后便与房地产“五税”收入一起进入下行通道,逐步回落且趋于平稳,预计未来将震荡前行。《报告》提到,在“五税”中,2018年,房产税所占比重16.1%,较2017年上升0.3个百分点,达到了近九年来的新高。契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占比均有所上升,它们分别达到31.9%和31.4%,是占比**多的两种税种。耕地占用税占比下降至7.3%,城镇土地使用税占比则较为稳定。关于房地产税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报告》指出,2018年,五类房地产税收总和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8.4%,比2017年上升0.4个百分点,比重创造了历史新高。虽然房地产税收收入从2015年以来有所反弹,但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趋于平稳,随着经济转型和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地方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度将降低,预计2019年房地产税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将略有下降。土地出让金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为6.5万亿元,较2017年增长25.0%。2002年以来,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在大多数年份都保持正增长,仅出现4次负增长,《报告》认为,这4次负增长主要是受到我国宏观经济及房地产市场阶段性调整的影响。总体上来看,2002年以来,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增速呈现震荡下行的趋势,2018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保持正增长,但增幅较2017年明显回落。《报告》指出,2018年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9.9%,比2017年上升3.6个百分点,仅比2010年**高增幅减少0.1个百分点。以“五税”加土地出让金的口径来计算,2018年,土地财政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1.0%,较2017年上升3.3个百分点,创下历史新高,贡献了超过一半的地方财政总收入。如果以“七税”口径计算,这一比值还会更高,说明土地财政收入仍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认为,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会有更多的新兴产业对地方财政做出贡献,并且“房住不炒”的指导方针下地市会回归理性。预计2019年在楼市与土地市场降温的趋势下,该比重将出现回落。《报告》还指出,土地财政对于中国经济长期平稳健康运行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土地财政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做出很大贡献的同时,也对房价的不断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报告》认为,一方面,弱化土地财政,将使中国经济和地方财政的结构得到优化;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发展周期决定了未来房地产市场难以像过去一样为地方财政带来源源不断且保持增长的收入,房地产市场将逐渐由增量市场转变为存量市场,土地财政不是长久之计。《报告》表示,地方政府在房地产政策调控上松绑需求迫切,本轮调控政策已见底。楼市不景气影响土地市场,地方政府渴望楼市松绑。2018年12月,菏泽、广州、珠海等地调控政策松绑。2019年1月,北京孙河预出让宅地取消限价。在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较大的背景下,预计2019年会有更多的城市在“房住不炒”的大前提下出现政策松动和微调。(中新经纬APP)(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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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5 06:48:19
  • 142****7788

    一夜之间,《房地产税快来了!2017年房价终于要跌了?》出没于各大公众号,闲在冷宫多时的房地产税又红了。 在楼市的冷冻阶段,关于房地产税的讨论卷土重来。这源于日前国务院出台的一份指导意见,明确提到“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上的探索创新”。于是,在房贷连续收紧之下,房地产税是否成为压倒房价的**后一根稻草,遂成巷议。 房地产税话题在2010年陡然升温,重庆、上海先后试点运行,可谓不温不火。彼时,人们各执一词,众说纷纭。有人说房地产税是恶税,在土地出让金照收的情况下,房地产税就是重复征税,就是“吃二茬苦,受二茬罪”;有人则盼望着“一税就灵”,打击房价的嚣张气焰,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但时间能够改变人们的观念。 楼市调了十年,房价涨了十年,人们骂了十年,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人买了房,成为有产者。楼市,既在一定程度上“绑架”了中国经济,也在一定程度上被有产者“绑架”。屁股决定脑袋,恒产决定心态。房子,成为国人财富的主要体现形式,太多人的利益牵涉其中,而恰恰是这些人拥有很强的话语权,所以房价难跌,盖因不愿房价下跌的“新”民意亦汹汹。 这么多年,房地产税未能在全国推行,说明决策层对此也是保持谨慎,毕竟楼市的产业链条太长,利益链条太广,牵一发动全身,需谋定而后动,而非意气用事,先让公牛闯进瓷器店再说。对中国经济而言,房地产税是一道难题,既有法理问题,也有实操问题,期待着它朝发夕至、一蹴而就地解决问题,不仅是思维上的幼稚,同时也是思维上的懒惰。 房价不是一个线性问题,而是属于深层次的制度供给问题,包括土地、财政、民生、投资、税费等。房地产税可能对于投机炒房有所压制,但对于其他变量影响甚小,不足以解决高房价的问题。正如多位经济学家所说,房地产税在房价供求方面不能成为决定性因素,亦不能在货币供求方面成为决定性因素,中长期看,开征房地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有限,对此期望甚高,则失望甚大。 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针对的是“杠杆楼市”,是楼市的过度资本化和金融化,是风险急剧膨胀的泡沫,因此矫正之策是管住央行的印钞机,从极度宽松的货币环境转向适度宽松的货币环境。“9·30”新政以来,房贷步步收紧,这是当前及未来楼市降温和房价回调的主要原因。由此可见,在控房价这个事情上,信贷政策可能更给力,而非几成屠龙术的房地产税。 如今,房地产税更像是一个“执念”,执迷不悔是一方面,执迷不悟也是一方面。适当“破执”,才能实事求是。

    查看全文↓ 2019-11-25 06:48:15
  • 147****2373

    "为推进去产能、调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明确了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通知表示,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中央企业名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发布,其他企业名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去产能、调结构主管部门认定发布。认定部门应当及时将认定发布的企业名单(含停产停业、关闭时间)抄送同级财政和税务部门。

    各级认定部门应当每年核查名单内企业情况,将恢复生产经营、终止关闭注销程序的企业名单及时通知财政和税务部门。

    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等留存备查。

    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本通知发布前,企业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但涉及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尚未处理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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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5 06:48:12

相关问题

  • "房地产税改革 多个重点难点待解房地产税不同于房产税,是一个综合税收体系概念,涉及开发、保有和交易各个阶段。长期以来,房地产税受到广泛关注,政府近年对其推出也积极表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进展却相对缓慢。2018年市场就曾热议房地产税将加快审议甚至出台,进入2019年,市场又有观点认为房地产税会在年内推出。笔者认为,房地产税改革是一个长期目标,未来必定要推出,但从操作层面上看,年内可能加快立法,但落地以及执行依然基本没有可能性。改革有其必要性长期来看,房地产税必然会推出,这是因为我国房地产税改革有其必要性,具体来看有扩展地方税源、调控房地产市场、优化收入分配几方面作用。第一,房地产税有望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源,有助于促使政府职能转变、经济健康发展。一直以来,由于地方税源支柱缺失,我国地方政府普遍依赖土地批租和土地财政收入,并产生了大量的隐性政府债务,经济系统性风险不断累积。开征房地产税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相对稳定的税收,降低其对土地财政等的依赖,并赋予其改善当地居住条件与环境的动力,从而形成税收与社区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数据显示,2013年,美国州和地方政府财产税占其总财政收入比重约13.3%,而2017年中国房产税收入占地方本级财政收入比重仅2.85%。第二,有助于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房地产税制度设计会体现“房住不炒”的政策导向,未来房地产税应会设立免征面积。对于刚需购房者而言,居住条件在平均水平以下的居民在保有环节上将缴很少的税甚至无需纳税,再加上综合税制下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费的大幅清理或废止,中低收入水平居民将会实质受益,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刚需型需求的实现。对于投资型需求而言,房地产税会增加其持有住房的成本,并边际上迫使其出售或出租所持有的空置房产,从而抑制其投机需求,在增加二手房供给的同时减少住房空置率。对于改善型需求而言,房地产税也会增加其对中小户型的偏好,从而提高社会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水平。总体而言,房地产税的推出会改变需求端偏好,这也将倒逼供给端为了适应市场而推出更多中小户型,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从而降低房价波动率、抑制地产泡沫,实现住房的居住功能。但是,房地产税虽然一定程度上会抑制房价泡沫,但不是调控房价的工具。美国、日本、韩国等国际经验表明,长期看房产税并不影响房价,这一方面是由于随着经济的发展,房价上涨有其基本面因素;另一方面是由于房产税也提高了地方政府改善居住环境、提供更多服务的积极性,使该社区教育、医疗、安保、环境发生积极变化,这些价值反过来也会反映到房地产价格上面。第三,有利于优化收入再分配和财产配置,抑制贫富差距扩大。房地产税的作用主要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有专家表示,房地产税作为直接税,除了筹集政府收入,特别重要的作用是“抽肥补瘦”的调节效果。可见,我国的房地产税设计的原则是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当前时机不成熟尽管房地产税改革具有上述必要性,但从立法程序、立法难点和逆周期调控几个方面考虑,笔者认为2019年推出房地产税并不具有操作性。第一,按照已经立法通过的几个税种的立法流程经验看,税法立法从初次审议到正式施行普遍超过一年时间。根据立法先行的原则,房地产税改革的第一步必然是房地产税立法。从已经立法的税种来看,房地产税的立法需要经过一个完整的流程,这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从送审稿到正式施行至少需要一年时间。然而房地产税牵涉众多,立法难度远非一般小税种可比,从2015年到2018年,房地产税立法连续四年止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立法项目的日程之外。第二,房地产税立法上存在一些技术难点。首先,多数国家是在土地私有制前提下开征房产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房价包含土地的价格。对此,笔者认为理论上需要经过充分研究。其次,开征房地产税需要完善的不动产登记与房价评估制度作为配套,我国不动产登记已经起步,但房价评估体系亟待完善,否则计税基数难以确定,则无从谈论开征。**后,产权归属模糊会影响此后的房产登记和评估环节,正式开征房产税时需要有新的设计。我国住房市场经历了福利分房到市场化的转变,造成了多种形式住房共存的现象,包括但不限于房改房、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等。此前沪渝的试点将这些类型排除在外,没有触及重点和难点。第三,从今年经济的基本面来看,2019年也不是房地产税推出的**佳窗口期。2018年我国受去杠杆政策影响,社会融资规模、广义货币M2同比滑落至历史低位水平,民企融资难问题凸显,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多项经济指标回落。同时,外部环境日渐复杂严峻,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曾一度逼近7,国际经济显现颓势,外需走弱局面基本确立。当前各项前瞻指标都反映出今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稳定应是2019年的主要任务。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今年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要依靠减税降费、补短板等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今年“房住不炒”总体方向不变,房地产销售及投资均面临下行压力,如果今年刻意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落地,可能进一步削弱房地产市场信心,导致价格波动加大。因此,从上述角度看,不适宜在今年推出房地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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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加名字,其实质就是 将整套房屋中的部分比例产权出售。其中对房屋的总价值的认定,要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再按交易的比例折成房价作为计税依据,算出税款。 例如,房屋总价为50万元,出售其1%房产权,标的金额就是5000元,若税率是3%,则契税是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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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十三五”规划完成的**后阶段,房地产税再次成为下一个五年的税改工作重点。此前,房地产税的推进工作迟迟没有公布进展,主要是由于几个参与部门对于征收的几个基本要素难以统一意见。 地方政府动力不足 早在2015年8月初,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这也意味着,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房地产税的征收思路已经基本明确,在这一基础上,相关部门也已形成了初步草案,但征收的具体执行方案还需调整。”2015年10月16日,一位接近房地产税制定工作的知情人士表示,但至于具体的征税标准及何时开征目前仍没有时间表。 按照中央对房地产税有关工作的部署,房地产税征收方案的拟定主要由财政部与住建部联合负责,而在国土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后,房地产税的征收方案也参考了目前不动产登记工作在执行中形成的意见。同时,由于房地产税征收需走立法程序,因此全国人大也从前期方案制定阶段,就开始介入房地产税立法的有关工作。 “时间表的问题现在很难讲,按照相关部门向中央汇报的进度来看,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及房地产税立法通过这两项基础工作大约会在2018-2020年完成,但就目前的推进情况来看,预计这个时点还会再延后2-3年。”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而在征收思路上,据了解,房地产税以面积为单位的征收方案已经基本获得通过,在这一基础思路确定之后,后续具体执行层面的细节将更易解决。 东部某省一位财税系统内部人士也证实了这一说法,“按照征税原则,在起征点的设置上,以面积计算起征点比按套数征收更容易计算,也更显公平合理。”同时,按面积征收,对“免征”部分的计算也更加清晰,即个人或家庭在“免征面积”以内的住房,则可不缴纳房地产税。 此外,房地产税种设立后,现有税种也将进行调整。此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曾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要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这则意味着,房地产税将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而且是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其他诸如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暂不纳入。 “按照当前的房地产税思路,无论是合并税种,还是设置起征点,都需执行分步走的试行方式。在合并税种方面,初期仍需空转,征收对象也将从小范围入手,或从对经营生产性物业征收先行试点。而在面向住宅的房地产税征收上,也将从少数城市试点后再逐步推开。”上述东部某省财税系统内部人士指出。 值得玩味的是,地方政府对房地产税征收工作热情不高。此前任志强]曾公开表示,试点房产税的上海、重庆两个城市并没有获益,重庆甚至有“亏本”之嫌。 中国社科院城乡建设经济系主任、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主任陈淮也曾公开判断,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试点基本可以判断为失败,其主要依据就是房产税试点对两地房价的抑制作用并不明显,也无法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 为此,当房地产税被纳入税制改革要求快速推进后,地方政府则表现出动力不足的特点。此前,财政部曾要求地方根据当地情况提交针对征收房地产税的建设性意见,但只有湖南、湖北等省上交了试点方案,其他多数地方都“按兵不动”。 另外,由国土部负责推进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一直被认为是“为开征房地产税铺路”的基础性政策,而这项工作在目前的落地实施中也遇到了难以推进的阻碍。 独立经济学家吴思捷指出,房产税改革方向是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收,配套推进清费立税。这项税改工作牵涉众多,只能慢慢推进。同时,由于房地产税的降房价作用曾被“妖魔化”,因此政府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纠正这一观念。 “房地产税起码两年内不可能落地。”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房地产市场经过一年的调整,近期才相对稳定,同时宏观经济层面仍需要房地产行业的带动作用,因此短期内不可能出台相关的制度变化。 事实上,房地产税牵涉到整个土地税收,如果征收房地产税,可能就要对比如土地出让中的很多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而土地出让金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一般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3,在个别地方甚至达一半以上。如果土地出让金并入物业税中分期支付,则难免会触动地方利益。 房地产税该不该征? “税制改革将是‘十三五’期间重点改革的一个方面。包括房地产税改革的推出、消费税征收环节的变化以及个人所得税改革。”“十三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微博]称。那么,房地产税该不该征收呢?答案或许是否定。 而在余华小说《活着》里,饥荒年代,主人公富贵的女儿凤霞在地里发现一块红薯,但旁边有村民觊觎,双方发生争夺。队长出面调停平分。队长把红薯掰成两半,其中一半较大,双方谁都不要小的那部分。队长说,这好办。他把大的那部分掰下一块放进自己口袋,剩下的两块一样大,分给两家。两家都接受了这一“公平”的分配。 这个故事说明什么道理?它提醒聪明的你,不要被队长无端分走一块。房地产税也是如此。 大家盼望用税收来调控房价,结果却是政府增加一项税收。这不是一项基于公共服务而征收的税,它是基于人们对所谓的“调控”房价的不当期望而产生的税。正如队长分走一块红薯不可能增加、只可能减少富贵和邻居的福利,以房地产税来调控房价,也不可能真的降房价,而只会抬高人们的居住成本。 房地产税是增加房地产持有的成本。当然,聪明的专家们说了,第一套房免征,二套以上的房才征,这样既不增加正常居住的成本,又打击房地产投机。说起来好听,但简单的道理是,当人们持有房产的成本增加,持有意愿就会降低,房子持有量减少,房租就会上升。请问,租房住是不是正常的居住需求? 阻碍人们持有多套房,就等于阻碍了租房的融资渠道,必然抬升房租,也会抬升房价。大部分创业者、毕业生都是租房住的,房租升高,将增加他们的生活成本,非常不利于年轻人,不利于社会稳定。并且,它可能造成假离婚等各种不正常的现象。总之,它是增加人们的交易成本的。 地方政府在房地产税的试点中并没有发现“合理性”。任志强曾公开表示,试点房产税的上海、重庆两个城市并没有获益,重庆甚至有“亏本”之嫌。如果房地产税在全国铺开,由于征收的复杂性,征税成本极为高昂,纳税人的钱虚抛浪掷,百姓负担增加,房价、房租还上涨,真是何苦? 真要降房价,筹备房地产税立法,不如加快土地体制改革、严控钞票印刷、降低政府收入在房价中的比例。小产权房合法化,瞬间可降房价,为何不做?为何非要做民间涨房租、政府多一项税收的所谓“改革”? 况且,随着人口老龄化,未来的房价可能下降,今天为降房价所做的税收“调控”,在今天推高房价、房租,在未来房价下降之后,将成为无数以房养老的老年人的不可承受之重。所以,房产税**好永远别立法。

  • 房地产税就要来了!收入将全部划归地方,有望成为地方重要的收入来源。房地产税要一旦实施,老百姓买房要多交钱么?你家住房“免征”么?房价会大跌吗? 房地产税改将合并“两税” 收入全归地方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作为未来的新增税种,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税收收入将划归地方。 房地产整个产业链条税负构成不合理,一直为外界诟病。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环节涉及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保有环节仅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早前说的房地产税改革,多指“两税合并,评估征收”。在目前的方案设计中,房地产相关的其他税种,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将暂不纳入房地产税改革,未来在房地产税开征后有可能逐步进行改革。专家称,只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一改革思路是“小改”,意在减少改革阻力、确保房地产税顺利推进。 土地财政收入 为何要开征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酝酿已久,以往多是小打小闹,近期政府却在不断加速推进,有消息称**迟将在2017年前落地。有人认为房地产税是为了建立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其实其根本原因还是土地财政已经难以为继,政府必须向不动产(尤其是存量房)动刀,以开辟新的税源。 在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郭峰看来,单从房地产税收体系来讲,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体系存在着严重问题和明显缺陷。目前,我国房地产方面的税收类目繁多,税、租、费等概念混淆不清。房地产税收主要集中在开发和交易环节。具有财产税性质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房地产税收,以及地方总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都不高。这种税收体制不能充分发挥税收的收入分配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 再从我国整个财税体制来讲,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从预算内财政收入来讲,目前,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地方本级预算内收入的三个**大单项来源。营业税、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税收收入与地方经济活跃程度直接挂钩,而企业所得税的多寡也取决于当地企业的总体规模与盈利能力。这种财税体制产生的税收激励,是导致地方政府和官员对经济增长过度崇拜的一个重要原因(另一原因是官员晋升考核上过度依赖于经济增长等指标,形成“为增长而竞争”的局面)。这也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只闻雷声,不见雨点的重要原因。 从预算外财政收入来讲,土地出让金收入是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重大的部分,已经成为影响政府决策的重要因素。在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出让金的现状下,房产税的开征或扩大试点遭到地方政府的消极对待。之前房产税主要是中央政府在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实际上并不积极,尽管房产税将会成为纯粹的地方税税种。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房产税的全面开征可能意味着房价面临较大的向下压力,进而影响到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转播到腾讯微博 上海、重庆方案细则 增量征税还是存量调控?争议待解 首批开展试点的上海、重庆,主要针对增量房开征房产税,由于覆盖面小、税率低,效果不够理想,例如重庆启动试点10个月后,主城区征税金额只有9000万元。 专家认为,房产税调节对象应该是拥有多套住房的投资者或投机者,而不应是初次购房的普通群众。 “沪、渝两市征收房产税试点,避开了数量巨大的存量房,当然不可能形成对多套住房拥有者的挤出效应。”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院长曹红辉说,“其次是税率过低,房价迅速上涨,降低了市场调控的预期效果。”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说:“房产税要动真格,就该将存量房纳入征收范围,并且提高税率,二套房可提高到住房总价的1%,三套房及以上可提高到3%至%5,促使商品房向其居住属性回归。”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存量住房约190万平方米,每年增量住房约10万平方米。专家认为,存量房这块“硬骨头”不啃,仅在增量房上做文章,效果恐怕不明显。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2012年曾做过测算。对作为生活资料的首套房免税,根据2010年全国房屋竣工面积(假设免税房屋占一半),2010年全国商品房销售平均价格为5029元/平方米,按照50%的价格评估率(即以评估价的一半作为税基),参考国际普遍税率1%来测算(实际税率为0.5*1%=0.5%),当年应征房产税额为6300亿元,占GDP比重为1.5%,占地方本级财政收入比重为15%。 如果区别对待普通住宅和高档公寓、豪宅,后者按照3%的税率和70%的评估率(实际税率为0.7*3%=2.1%)来计算,当年房产税收入为6571亿元,占GDP比重为1.7%,占地方本级财政收入比例为16.2%。无论是15%还是16.2%,房产税在地方税收收入中占比都显着提升。安体富指出,房产税持续、均衡、稳定的收入,可以缓解基层政府的财政困难。 房地产税一旦实施,老百姓买房要多交钱么? 老百姓**为关心的是,房地产税开征之后,税收负担会不会增加?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认为,房地产税会影响税负结构,引导利益相关者的预期,优化设计后会产生一定的正面效应。一方面可以将以往开征的多种间接税负担并入房地产税税种,减少大多数老百姓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作为直接税,房地产税的税负不能轻易转嫁给别人。 在为大多数老百姓减负这一观点上,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赞同。他认为,房地产税开征将会对整个房地产税收体系作出调整,**终目的是降低居民税负。 据悉,房地产税改革的原则是对多套房、高端房进行调节,因此很多人并不需要缴纳房地产税。 重庆、上海开征房产税的试点情况,也可为这个答案提供一定佐证。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两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始房产税征收。从实施方案看,在上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60平方米的,给予免税;在重庆,纳税人在房产税征收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这些规定,实际上将大部分的老百姓“排除”出了缴税群体。 据了解,针对未来的房地产税改革,对基本生活住房不收税、超过基本标准才收税,也已成为业界共识。所以,大家还是别担心! 房地产税会成降房价利器吗? 房价一直是公众关心的话题,不少人都盼望房地产税推出后能降低房价。那么开征房地产税会成为降房价的利器吗? 对此,业内普遍认为,房地产税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持有多套房,但却非打压房价的利器。据专家介绍,从发达国家经验看,美国推出房产税主要是为了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德国开征房产税则主要是调节收入分配,这些国家推出房产税后,都没有带来房地产价格大幅下降的局面。而从上海、重庆的试点情况看,房价上涨的势头也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专家指出,决定房价**根本的因素还是供求关系。因此,对于有自住需求的购房者,不必过多考虑未来房地产税的问题,只要价格合适就可以择机购买。而对于那些有投资投机购房需求的人,则需要认真考虑未来房地产税推出后,对于持有成本和投资收益的影响。

  • 一段时间从公众视野“淡化”的房地产税有了新动向。**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本周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那么,房地产税法进入立法规划,对楼市、土地市场都会有什么样的影响,看看大佬们都是什么看法。 施正文,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 写入立法意味着会在2017年底获得通过 这回应了前一阵市场上关于“房地产税还该不该征”的争议,表明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写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意味着这些税法通常会在2017年底前获得通过。 倪红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专家组组长 新的房地产税计税依据发生很大变化 现阶段房地产开发商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未来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后,房企也应作为有地无房新的房地产税纳税人。税收覆盖面和强度或比现在更为严厉,新的房地产税计税依据发生很大变化。是根据房地产的评估值作为征税基础,而评估值是以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专业计税评估。将按照土地面积和地理位置,实行差别税率。 倪鹏飞,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 房地产税有必要尽早启动 房地产税作为未来地方重要税种,在地方组织收入和调节财富分配、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开征势在必行。但同时也要看到,未来开征之路会比较漫长,包括立法还需要很多工作,有必要尽早启动,为开征做好准备。 张斌,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 房地产税立法要为住房和土地改预留空间 在立法和改革过程中,需处理好房地产税对楼市短期冲击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房地产税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税费的关系等。此外,未来开征时机、如何开征、要不要设“免征额”等都是当下的改革难点。从长远看,房地产税立法的目的是在开发交易环节减轻税负,增加保有环节税负,进而完善房价形成机制。未来,随着中国城乡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房地产税立法也要为下一步农村住房和土地改革预留空间。 朱中一,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名誉副会长 立法并不意味着税法推出将加速 本次**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包括房地产税,并不意味着该税法推出将加速。事实上,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房地产税立法后,全国人大对于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就已启动,也一直在进行之中。 张大伟,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 不动产登记全面完成是房地产税落地的前提 从过去一年不动产登记的落地进程看,执行力度低于市场预期,而在作为房地产税必要前提的不动产登记还未全面完成的情况下,房地产税落地的可能性很小。 毛寿龙,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 征收房产税要考虑自身征税历史和现在结构 征收房产税,不仅要考虑理论的依据和各国的经验,还要考虑中国自身征税历史和现在的税收结构和税负。现在来说,房产税不能简单地看作是政府的优质收入来源,更重要的是要让房产税有一个治理结构的配套。如果没有一个社会自主治理的结构的支持,房地产税无论是单纯的国家税种,或者国家和地方政府共享的税种,都不是很好的税种。若实施起来,总是会面临非常大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