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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租房的申请资格

147****4066 | 2020-06-22 18: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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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4****6119

    广州公租房的申请资格需要具有以下四点: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该有本市城镇户口,并且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2、申请之月前一年的家庭可支配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相关标准。3、在本市没有自由产权住房或者是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米。4、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没有享受购买安居房以及经适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广州公租房申请的流程包含以下五个步骤:1、本市城镇户籍申请人向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表,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2、在递交材料的过程中,应当选择住房租赁补贴,自行解决住房问题,或者是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如果资料申请齐全,那么街道办事处应予以受理,并且出具相关的凭证。3、接到办事处受理后,录入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对于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4、接到办事处接到申请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于申请人的家庭以及相关的情况进行初审以及公示。5、对于公示有异议的组织以及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向街道办事处实名举报,并且街道办事处在接到异议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如果出现初审不通过,或者是异议核实成立的情况,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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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昨日宣布,广州今年第二批公租房共6080套将于11月16日起接受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家庭意向登记,于12月30日公开进行摇号预分配。 10月30日~11月1日房源点开放等你来参观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租房房源点共有3个,总套数为6080套。其中,黄埔区瑞东花园2192套、天河区棠德花苑(新建)2247套和白云区龙归花园1641套。10月30日~11月1日,这批房源点将开放供市民参观。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介绍,本次公租房分配对象共分为两类。对象一:2015年11月26日前(对象一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租房有效轮候号,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对象二:2015年12月4日前(对象二意向登记结束前)已递交公租房申请并已受理,且未在2015年11月26日前取得有效轮候号的申请对象。 本次分配将采取先向对象一配租,配租后剩余房源再向对象二配租的方式,同时按照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进行分配。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提醒,本次分配对象可选择1~3个房源点。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配租资格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可参与剩余房源摇号分配。建议轮候家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选意向房源点。 申请家庭如需了解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前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咨询并领取《广州2015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也可拨打广州政府服务热线电话12345或登录网站(www.laho.gov.cn或www.gzcc.gov.cn)了解详情。 本次推出6080套公租房:黄埔区瑞东花园2192套、天河区棠德花苑(新建)2247套、白云区龙归花园1641套。

  • 广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需要由广州本地的城镇户籍,并且要在广州本地工作,又或者是居住。②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在申请时,应低于广州本地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平均收入,一般如果家庭成员数只有一人的话,那么月可支配收入要低于3566元,如果家庭组成人数是两人,那么月可支配金额应该低于6538元,若是家庭组成人数是三人,那么月可支配收入应低于8915元,若是家庭组成人员大于等于4人,那么月可支配收入应低于11,887元。③在广州没有产权住房,或者说现在自有产权住房的人均面积不超过9平米。④申请人从来没有购买过当地的经济适用房或者是安居房,同时也没有享受拆迁安置新社区的住房,又或者是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优惠政策。

  • 今年广州市将推出首批公租房,预计有7000套左右,这批房源多数将在明年竣工。此前广州市一直要求,保障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都必须是广州市户籍人口,因此有部分非本地户籍的配偶无法享受住房保障。本次广州市明确表示,如夫妻一方为广州户籍的,其配偶即便非广州户籍但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的,也可以作为共同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成员;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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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14日,《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被审议通过,明确2类来穗务工人员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可申请公租房,这是广州保障房房源首度向非户籍人口开放。 采取积分摇珠相结合方式配租 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张强介绍,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一是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二是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但针对上述两类人群,还有多项细化要求,如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需同时符合7项条件,即来穗年限、社保缴费年限、就业登记年限、住房、收入和资产限额以及是否符合计生规定,是否有犯罪及治安违法记录等。 据了解,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申请材料,经过街道初审、公示,再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会来穗、民政部门牵头,公安、人社、计生等部门配合,并联审核。在配租方式上,将采取积分和摇珠相结合的方式。 年底拟推600套房给外来工申请 每年会拿出多少房源提供给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按照公租房年度供应总量的10%进行供应,但要有具体房源出来了,才能进行登记,因此还没有摸查到到底有多少人有意申请。”张强说,10%左右的比例,可视需求和具体项目进行调整。据了解,广州在年初已推出了9000多套公租房,年底还会再推出大概6000套,这意味着,今年底广州预计拿出600套提供给来穗务工人员申请。 另外,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谈及公租房租金时,张强介绍,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按同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70%计租,相当于户籍住房保障对象租金缴交水平上限。 来穗务工人员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原广州市暂住证,下同)5年以上,且申请时上述证件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处于合同有效期内。 4申请人或其家庭上一年可支配收入、家庭在穗资产净值限额标准参照广州市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规定执行。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房,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继承房产或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离婚析产。 6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犯罪记录及公安机关做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的治安违法记录(以下简称犯罪记录及治安违法记录)。 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分两类情形: 1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需同时符合上述7项条件; 2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本市社会保险在缴证明、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前述第5、6、7项条件。

  • 你好,具体的建议你到有关部门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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