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买的是人家的动迁房,当时没过户是吗,钱给人了,没房本,现在要拆迁了,人家还是不过户。拆迁补偿人家拿钱。当时转账的证明,做法律公证的话,当时候人家只是给你还钱。动迁一把都是赔的面积大。
全部5个回答>房产公正是什么意思啊
139****6105 | 2021-05-25 14: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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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7222
房产公证是为了规范房产买卖交易的一种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的申请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合法性、真实性活动。房产公证可以有效减少房产的法律纠纷和诉讼。房产公证包含的内容很多,比如买卖合同公证、房产抵押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等等。房产公证可以确保房产交易的真实性,尤其是在办理赠予和继承时,房产公证就非常有必要。
查看全文↓ 2021-05-25 14:39:19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准备双方相关人员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公证所需要的协议书或是合同,需要办理公证的人员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相关的申请表,会有专业的审核人员对相关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并且在公证谈话的笔录上签字确认。已经确认之后,公证就具备有法律效力。所有的公证过程都需要公证人员的在场,由当事人在协议或合同上签字后才能够完成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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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中现状容积率的对应容积率调整系数,他对区位补偿单价的**终确定起着关键作用。包括非住宅的补偿,容积率系数内涵是平均价格与实际价格的比值。不知道你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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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性质指的就是房产的属性,比如可以分为国有房产和集体房产。细化一些进行分类,就是目前比较常见的商品房、房改房、集资房和安居工程住房。其中比较常见的商品房指的是由房地产开发商所建设并出售的房屋,在上个世纪90年代比较多见的房改房指的是已购公有住房,原先由国家或者是地方政府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按照成本价或者是标准价所购买的公有住房。房产的性质不同,所面临的出售条件也有较大的区别,比如商品房只要购买后,房屋所有产权发生的变更,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能够用于出售或出租,但是集资房或者是安居工程住房,因为面临的对象不同,所以在出售的过程当中会有较大的区别,集资房一般只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而安居房则是以成本价向城镇当中低收入的家庭进行出售,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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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容积率越低,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关于容积率 内容:项目容积率与利润推算方法模块 一,**适容积率 **适容积率是能够使利润**大的容积率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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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正,应当是房产公证,这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一、公证内容: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二、办理流程:(一)当事人准备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二)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三)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四)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三、法律依据: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该通知规定: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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