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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买房贷款政策是什么?

134****6210 | 2022-03-02 1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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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2203

    1.一手房的按揭的贷款,买的是刚开发的新房子,需要以刚买的房产作为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的申请按揭贷款。申请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买卖合同)、土地证(或复印件)、无房证明、单位收入证明、担保公司的担保的证明等。
    2.二手房的按揭贷款,买的是二手房,需要以刚买的房产的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的申请按揭贷款。申请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买卖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评估报告、买方夫妻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等。
    南京买房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向南京房地产商合作银行工行提交书面的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贷款审批:工商银行会根据提交的申请资料对贷款条件进行审批;
    3.签订合同:在接到工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您要到贷款行与工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抵(质)押登记及公证等手续;
    4.发放贷款:经工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工行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按规定一次性转入南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或与借款人约定的工行账户;
    5.按期还款:贷款发放后,您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工行提出申请,由南京工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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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首次购房”不等于“首套房”;“首次购房”首付为2.5成,“首套房”首付为3成;贷款还清都算首套房,首付3成;有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首付4.5成,利率上浮10%。一、根据最新出台的文件政策规定:“首次购房”不等于“首套房”;“首次购房”首付为2.5成,“首套房”首付为3成;贷款还清都算首套房,首付3成;有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首付4.5成,利率上浮10%。二、同时,南京将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加强首付款真实性审查,明确“客户的首付款不能来源于借贷资金”的底线,综合运用征信、首付款流水审查等方式,确切掌握借款人首付款真实的资金来源状况,严格审查首付款证明材料。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无法查实首付款来源的客户,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未使用商业性借款资金充当首付款的书面诚信保证,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入征信不良记录。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审批材料要能体现首付款调查痕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放消费贷款和信用贷款时,要加强对客户的交易真实性审查和贷款用途验证,严禁客户将消费贷款和信用贷款挪作首付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对通过消费贷款或信用贷款等银行融资用于首付款的客户,一律不得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互联网平台、小贷公司等非银行渠道筹集首付款的客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存在“首付分期”、“零首付”等促销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经发现即中止或从严控制合作关系。要对存量住房贷款进行排查,主动把控贷款中“首付贷”的风险。

  • 南京人才房申请条件:供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三)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四)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五)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六)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七)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八)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以上供应对象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的高层次人才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可享受人才购房政策,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 2020年7月28日,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人才优先选房及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工作的通知》,明确摇号分四轮。具体内容如下一、摇号对象摇号对象是人才、无住房家庭(本市户籍)、普通购房人。二、摇号流程摇号分四轮进行:1、第一轮,确定优先选房的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有效报名的人才数量大于等于人才房源数或者大于等于20人的,应通过公证机构主持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2、第二轮,确定享有优先保障资格的无住房家庭名单,进入第四轮一般选房顺序摇号。有效报名的无住房家庭数量大于无住房家庭保障房源数的,应通过公证机构主持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第四轮摇号的无住房家庭名单。3、第三轮,由公证机构将"第一轮未入围人才、第二轮未入围无住房家庭和普通购房人"摇出顺序号,确定入围第四轮摇号的人员名单。4、第四轮,由公证机构将"第二轮确定的入围无住房家庭、第三轮确定的入围摇号人员"摇出一般选房顺序。

  • 一、限购、限售政策目前,南京仍然执行严格的限购政策(2017年3月16日起,南京限购政策全面升级):1、南京本地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不准在主城(不含六合溧水高淳)再买住房,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不准再买;2、外地人想在南京买房,必须在最近3年内累计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40岁以下硕士、有高级职称、取得高级技术职业资格,只需提供与宁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及对应证书即可开具购房证明。3、高淳、溧水、六合纳入限购范围,外地人满足条件可买一套、但不准买第二套;南京本地户籍不限购、但是限贷。4、高淳区,外地人只需居住证或者用工劳务合同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直接办理购房证明。5、六合区(大厂除外),外地人有南京居住证、持有大专学历可直接开购房证明。6、溧水区,全日制专科学历(专业技术初级、高级工)及以上人才、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溧水无自住房、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或在溧水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可由企业统一申请人才购房。2017年5月14日零点起,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住房,在办好不动产权证后,满3年才能卖。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二、南京购房证明在南京买房需要提供购房证明,购房证明分为线上线下两种开具方式。(1)线上开具购房证明主要针对两类人群:①南京户籍已婚且婚姻登记地在南京的居民;②南京户籍的未婚或无婚生子女的成年单身居民。办理方法:“我的南京”手机APP中办理电子购房证明。(2)线下开具购房证明所需材料

  • 一、南京安置房买卖条件安置房是政府补贴给当事人的,因此当事人才能办到房产证。拆迁户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故要5年之后才能过户而且要补完国有地税。二、南京市最新拆迁补偿规定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住宅房屋征收补助搬迁补助费每平方米50元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及规定的月临时安置费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