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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买房的条件

148****2684 | 2022-06-23 14: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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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0697

    海口买房的条件:
    ①如果是外地户籍的人设需要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或者是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并且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要以家庭为单位,单身人士是不具备买房资格的。
    ②社保在买房的时候必须处于缴纳的状态之中,如果处于停缴的状态,那么审核也是无法通过的,所以在买好房屋之前,尽可能的保持社保正常缴纳,直到取到房产证为止。
    ③如果采用公积金进行房屋的购买,在海口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发出的规定来看,必须缴纳满6个月且余额大于7500元才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申请。海口买房的注意事项:
    ①了解开发商的实力,看看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千万不要购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否则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问题。
    ②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不要过于盲目多多了解地段以及周围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屋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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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海口买房条件根据人群不同购房条件会有一定的差异性:1、落户海南人才。如果是人才引进购买住房,那么自落户之日起就可以享受本地居民的同等待遇。2、未落户海南的人才。本人家庭在海南没有自有住房,需要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3、非本省户籍人员。不再区分限购区域,以及非限购区域实行的是全区域限购,非海南省户籍家庭购买住房需要在海南省没有自有住房,而且还要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方可购买一套住房。4、离异人士。对于夫妻离异的情况,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三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所拥有的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海南省拥有的住房总套数来进行计算。5、高层次人才。所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三年以上,且在海南服务一年以上,经认定可以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6、海南本省户籍居民。对于海南省已拥有两套或者两套以上住房的户籍以及常住居民家庭,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以及市场化商品住房。7、普通落户人员。在2018年4月22日后,户籍迁入海南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而且还要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省内累计24个月以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居民家庭不能通过补缴个税或者是社保来购买住房。

  • 海南海口房地产市场当中比较受欢迎的其实还是二手房,因为海口这个地方比较适宜大家的居住,所以有很多外地户籍的人在这里考虑买房,海口买房的条件:①外地户籍必须满足缴纳一年以上社保,个税证明②单身未婚人士不具备买房资格。③社保必须在购房同时还在缴纳④公积金连续缴纳满六个月以上并且余额大于7500元。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话,可以在海口当地买房,外地户籍的人员在海口购买一套住房,如果有本地户口的话可以购买两套住房,在购房之前,无论是自己的社保还是公积金,都需要保持在在缴的状态才能够进行申请,在买好房子之前一直要保持正常缴纳直至取得房产证为止。除了购买商品房之外,也能够申请经济适用房,以家庭为单位,符合条件的话都可以在当地进行申请。

  • 海南省海口市去年初出台的楼市“限购令”虽然名义上没有解除,但实际上,多个楼盘称外地人可买房,不受限制。海口住建局市场处工作人员称“一些政策由开发商掌握,只要开发商承诺,就可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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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4月23日,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购房入户条件的实施意见》,6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购房入户条件的实施意见》及《海口市购房入户申办流程(试行)》、《海口市购房入户申请***》。 购房入户条件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含产权式酒店),购房合同已备案的本省户籍购房人。入户人员条件为,本省户籍的购房者,以及户籍在本省的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申请户口登记人为未成年人的,必须有一个符合上述入户条件的法定监护人随迁。属共同购房的,只允许其中一名购房者作为申请人,申请本人、配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及符合计划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入户,且每套商品房只能申请一次购房入户。 如购房时间在2014年6月1日后至2014年8月26日前或2014年8月2日后至《关于进一步规范购房入户条件的实施意见》实施之日前的,该套住房申请办理入户人数分别以对应时间节点的文件即海府〔2014〕49号文和海府〔2014〕94号文的规定办理购房入户人数。购房时间自《关于进一步规范购房入户条件的实施意见》(海府〔2015〕49号)实施之日起,暂定截止时间为自实施之日起一年止。购房合同提交时间和备案时间均要在上述时间内。 办理购房入户所需材料:(一)确认备案的购房合同。(二)合同备案确认***。(三)购房发票。(四)属共同购房的,须提交共同购房者同意其中一名购房者作为申请人申请购房入户的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协议书。(五)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配偶随其落户的,应当提交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的未成年子女随其落户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子女可不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或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以及购房人与父母关系的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记载有父母子女关系的可不提供)。(六)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及证明材料不能留存办理机关的,应当同时提交复印件。 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购房者,须持上述第二条办理购房入户所需材料中的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入户材料,到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填写《海口市购房入户申请***》,经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后,持上述第二条办理购房入户所需材料的第(五)项规定的入户材料,到商品房所在地的辖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购房人申请登记户口后,不得撤销或解除所备案的购房合同。撤消或解除《海口市进一步规范购房入户条件的实施意见》(海府〔2015〕49号)公布之日前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并重新购买该房的人员,不能享受购房入户政策。已按原购房入户政策办理购房入户的住房,不得重新申请办理入户。

  • 据说需要有社保,不过目前实际操作倒没那么严谨,你有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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