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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断供首付能拿回来吗?

137****6001 | 2022-06-29 17: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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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2126

    房贷断供首付是无法拿回来的,毕竟客户已经签订了合同、购了房,那首付作为客户支付的房款自然不会退回来。在断供之后,若客户不具备还款能力,那银行就很可能会将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然后将拍卖所得用来抵扣客户剩余未还贷款。
    若抵扣完剩余未还贷款后还有钱,那银行才会将剩余的钱退回给客户;而若拍卖所得无法抵扣完剩余未还贷款的话,那客户就还需要继续还款,直到剩余贷款全部还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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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贷断供首付是无法拿回来的,毕竟客户已经签订了合同、购了房,那首付作为客户支付的房款自然不会退回来。在断供之后,若客户不具备还款能力,那银行就很可能会将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然后将拍卖所得用来抵扣客户剩余未还贷款。若抵扣完剩余未还贷款后还有钱,那银行才会将剩余的钱退回给客户;而若拍卖所得无法抵扣完剩余未还贷款的话,那客户就还需要继续还款,直到剩余贷款全部还清为止。

  • 定金,不同于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2个概念。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无法收回付出的定金。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机可乘的。如果你坚持是因为太吵就想退定,肯定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你当时下定时的现况就是这样的,实现合同的前提并没有改变。你单方面违约自然只好自己承担损失了。但你若对定单中未列明的条款,故意提出对方很难接受的要求,导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签不成合同,这是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收回定金了。比如,你可以提出要等交房后再来付清房款,开发商不同意的话,你就可以要求退回定金;他不退你就可以诉讼至法院,很快就可以拿回来了。做任何事还是以慎重为好。否则,自己心烦,给别人也制造了很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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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退。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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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也是有办法的,一般解除合同看看你在合同里有没有约定解约条款,如果你们是共同居住,他影响你生活其实也是构成违约的一种形式,因为共住就有一些潜在的义务要遵循。当然,这个在法庭上的话不一定能得到法官的支持。如果你诉讼的话,你们合同结束也许诉讼也没结束。你**好是和他协商,说自己要离开之类的,协商是你们**好的办法啦。要是你实在忍无可忍的话,那你直接换锁好了,理由就有好多啦,他只能起诉你,等她拿到胜诉判决估计也很长时间之后的事情了,现在执行这么困难。。。。。。反正**后这个方法我本人也不推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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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是在招行办理的个人抵押贷款,房产证原件一般是抵押在银行的(是否抵押,请与贷款经办行核实确认)。若确认抵押,当后续贷款结清(含提前结清和自然结清),借款人可本人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登记、领取房产证等结清手续。具体办理时间、流程等各个分行规定有所不同,建议您联系贷款经办行或贷后服务中心咨询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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