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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投资注意事项

146****4226 | 2022-07-05 16: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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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6****7342

    ①需要注意房屋的手续是否是齐全的,主要就是看一下房子的房产证,因为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子享有所有权的一种凭证。如果房子的手续不齐全,那么在交易之后是存在一些风险的,比如说房主很有可能把房子已经抵押或者是转卖给了其他人。
    ②要注意房子的产权是否是明晰的,有些房子不只是只有一个产权人,有可能是有好几个共有人,所以在买房之前要搞清楚房子的产权问题。
    ③要看一下自己投资的这个房子是否是在租的,比如说有些卖家虽然把房子卖给了对方,但同时又把房子出租给了其他人,这种房子在交易好了之后确实会容易出现一些纠纷的。
    ④要查看一下房子的土地是否是清晰的,特别是二手房,在交易的过程当中,应该注意一下土地的使用性质,主要是看一下是划拨土地还是转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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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一、办了不动产证的房子只要符合当地房管局和国家法律允许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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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有空置的二手房源,很多房主都会选择出租房屋,但在房子有租客的同时,也有买家想买该房源怎么办?购房者如果想买正在出租中的房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一、已出租的房屋能买卖吗?对于已经出租的房屋能买卖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房屋出租的法律关系中,承租人享有的是房屋的使用权,而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出租人;此外对房屋上设立租赁合同是一个负担行为,而房屋买卖是处分行为,两者同时进行并不冲突。不过要注意买卖出租房屋的两个问题,一是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的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好。二、买正在出租的房子要注意哪些事项?1、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纠纷和隐患产权清晰指房东即为房屋所有人,对此套房子有进行买卖的权利。如果房屋产权为多人共有,应具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在购买时应提供房产证给对方确认。2、注意是否是违章建筑的房屋违章建筑的房屋,是没有买卖的资格的。因为违章建筑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合同法》对于违章建筑的房屋租赁合同也是视为无效的。3、查看租赁合同除了看合同之外,还要去物业、供暖等部门询问是否有欠费情况等等。如果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可以要求售房人配合到房管部门、派出所户籍部门查询房屋情况、户籍情况等。《合同法》第229条就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新的房屋所有者还得代替原来的房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这条法律的意义在于法律必须有限保护已成立的合同。具体到上面这个案例,如果没有其他因素影响,租客也不愿意搬出,等待20年后才能搬入是真实可能的。所以我们提醒大家:签合同前一定要核实房屋是否有租赁,以便自己入市了解房屋情况,并作出理性购买决定。以上为您详细介绍了“正在出租的房子能买吗?应注意些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房屋出卖行使的是所有权,房屋出租行使的是使用权,两者并不冲突。但是一定要弄清楚房屋出租和房屋买卖的关系以及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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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大限度便利纳税人。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告将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须提供的证明资料进行了统一和归并,并区分离婚分割财产、无偿赠与亲属、无偿赠与非亲属抚养或赡养关系人、继承或接受遗赠4种情形,分类列示,消除了原管理规定中两个税种免税证明资料的差异,有利于规范税务人员操作,方便纳税人对照提供。 公告还进一步简化了办理免税手续须提供的证明资料。例如,父母无偿赠与子女的,只要户口簿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提供户口簿即可。 “值得关注的是,为避免因政策误读而增加纳税人负担,公告特别重申了公证资料的核心内容。”上述负责人解释,由于财产关系的转移,涉及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多部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必要的证明资料是划清税收征免界限的关键。 因此,公告对于特定情形的赠与、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将公证资料列入了证明资料范畴,但办理免税所需的公证资料只需证明双方的亲属关系或抚养(赡养)关系或有权继承(接受遗赠)即可,无须对财产本身进行公证。 公告要求,各地税务部门要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热线、纳税人学堂等多种渠道,积极宣传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和办理程序,及时回应、准确答复纳税人咨询,做好培训辅导工作,避免纳税人多头找、多头跑。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查询证明信息,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

  • 2016年1月1日,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实行。很多市民在此之前可能对此并没有多少了解,但这项政策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一个家庭的成员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查询,了解所有家庭成员名下登记的房产情况。神马?!这么喜大普奔的消息你不知道跟你有什么关系?!这条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即使你的配偶想要偷偷买一处房子“金屋藏娇”,也得先经过你的同意啊! 言归转正,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实行,保障了夫妻双方之间的知情权,更能从根本上保证配偶的合法权益。那么,买房时哪些环节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呢? 买房时需要经过配偶同意的环节: 1、 申请贷款必须经过配偶同意。 申请贷款时必须经过配偶的同意,否则银行不予放贷。很多购房者对此很不了解,明明贷款是本人申请,还款也是本人进行,为什么还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呢? 这就回到所购房产的产权归属问题上来了,《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即便是由一人单独购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这房产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力承担房贷时,另外一方有接盘的义务,这也就是为什么买房必须经过配偶同意的原因。话说谁也受不了无缘无故就背上了一笔巨债啊!反正搁小编我我忍不了。而对于银行来说,这项条例可以有效的减少风险。 所以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实行后,办理房屋抵押等手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2、 全款买房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吗? 一次性付清房款并不需要配偶到场,但是必须在保证配偶知情的情况下进行。 3、 过户需要提交夫妻双方有效证明 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以后,办理房产过户的规定也增多。房产交易中心会要求购房人夫妻双方提供有效证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材料也需要一并提供,只有这样才能**终办理过户手续。 附:办理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 1、 结婚证和复印件; 2、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3、 购房合同等材料; 4、 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交相应材料。 以上就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政策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可以有所收获。  

  • 动产和不动产**大的区别就在于定义不同,而且二者的权利设定也各不相同,动产已经脱离了原有的位置,各种流动的资产,长期的投资,以及除不动产之外的各项固定资产,都属于动产的范畴。而不动产往往指的是不可移动的财产,主要是指土地、房屋等一系列和土地相关的定着物。比如在土地上尚未脱离土地的生成物,或者是人力赋与土地上不能分离的其他物都属于不动产。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动产属于交付主义,在进行变更时一般不需要登记,而不动产需要登记。尤其是针对于土地、房屋等此类不动产,在进行变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