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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一般什么时候交

137****3058 | 2022-12-16 14: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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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5****6699

    一般情况之下,物业费是从接到书面通知或者是电话通知办理入住手续的次月开始收费,当然也有一些物业公司是从提供物业服务的当月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用,所以这个没有绝对收取的时间,可以根据双方合同当中约定的时间执行,正常情况下物业费用是以月为单位缴纳。
    不交物业费的后果:
    1、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用,就是违反了物业合同,因为物业公司已经根据物业合同提供了相关的配套服务,而业主也有责任定期缴纳物业费。
    2、经过物业公司的催促之后,业主仍然逾期不予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属于业主违约,除了要补交物业费之外,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虽然还没有普及,但是有很多的城市已经纳入到了征信的考核范围,拒交物业费也会给自己的个人征信留下污点。

    查看全文↓ 2022-12-16 14:45:29

相关问题

  • 一般是新房收房之日起交物业费对于新房的物业费缴纳是按照业主收房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同时对于收房日期的确定则还有不同的情况,一种情况是业主在物业公司规定的日期内按时收房,双方不争议。另一种情况是业主没有在物业公司规定的日期内收房。如果属于业主故意拖延或者其他问题,则物业费起缴时间以物业公司此前规定的收房日期算。拖延期间的物业费在业主**后收房时也必须一起补交。如果属于物业方由于房屋质量等问题让业主无法收房,物业公司必须将房屋修缮至可以达到交房条件时,才能开始收取物业费。拓展资料: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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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一般是在办理入住手续的次月进行缴纳,有一些开发商在业主拿到新房的钥匙之后,就要求缴纳物业费,具体要看开发商的规定,在签署物业合同的时候可以明确收取物业费用的时间,以及所交纳的方法是按月支付还是按年支付,有一些业主在收房之后并不打算入住,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按照一定比例来支付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是不能够单方面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费的,如果在入住一段时间之后,并没有按照合同当中约定的费用收取,出现了单方面的提价,可以到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的确有必要增加的话,需要召开业主大会征得业主的同意之后才能够增加,擅自增加的话除了要求物价部门进行协调之外,也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来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因此,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另外,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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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自房屋所有权属于你的当天开始计算收取物业费。2.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日开始计收。是开发商交房的日期。不管业主是否按期接收房屋,都从这天开始计算物业费。下面几种情况时,自业主领取钥匙时开始计费1)开发商销售的尾房2)因开发商原因,造成交房日期延迟的房屋3)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经开发商确认后,需要维修而暂缓交房的4)发生纠纷,处于法院审理之中,需等待审判结果的房屋5)其他情况,开发商同意暂缓交房的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在业主领取钥匙之前,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用。3.除非有证据表明房屋当时不具备接受条件,无法装修和居住。否则自开发商交房哪一天起就开始计算收取物业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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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因此,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另外,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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