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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渡公房承租权的步调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3-05-14 17:31:00

1、到房屋地点地的区县房地产买卖管理机构打点相关手续,并向买卖管理机构提交差价换房合同、同住成年人签字赞成差价换房的书面证明、租用公有住宅凭证、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让渡公房承租权的步调

2、房地产买卖管理机构收到相关资料后,该当书面征询公有住宅出租人或者出租人委托的财产管理企业的定见。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财产管理企业该当自收到征询定见单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不赞成的,该当说明来由;过时不答复的,视作无贰言。房地产买卖管理机构该当自收到文件之日起,在一定刻日内完成打点工作,对合适前提和手续的,该当出具准予差价换房的书面证明并告诉当事人。

3、让渡非自力成套公有住宅承租权所得的价款只可由房地产买卖管理机构存入其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购房存款单。该购房存款单只可专项用于购置商品住宅或者其他住宅,不得让渡、质押,且3年之内不得兑取现金。当然,在购置商品住宅或其他住宅时,有关银行该当依照购房合同的商定,将购房存款单的款额转移拜托;转移付出的余额局部,可以由当事人以现金体式格局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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