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借债人申请贷款,须到成都公积金核心委托的银行填写书面申请,并提交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头住宅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头身份证明(指住户身份证、常住*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情形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余对还款能力有作用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采办住宅的合同、和谈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保证的典质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和有措置权人赞成典质、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典质物估价证明;
(六)成都公积金核心请求供应的其他资料。
对资料齐全的借债申请,受托银行应及时受理查看,并及时报送成都公积金核心。
成都公积金核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告诉受托银行。
受托银行应按成都公积金核心审批的结果告诉申请人解决贷款手续,并将借债合一致手续送成都公积金核心复核,成都公积金核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债合同的商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贷款成本应以借债人付出购房款的名义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售房款专户;若系再生意业务住宅贷款,须将贷款成本划转到成都公积金核心委托的住宅生意业务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专户,再按相关规定付出给售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