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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签定了认筹书和认购书**还差几万就交齐了,现在想退房怎么需要哪些手续,怎样才不陪违约金退房

152****8055 | 2012-11-01 01: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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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5****9730

    很难的,你都签了认购书,定金是不能退的,建议你还开发商协商,如果没有什么问题还是不好退房吧,这样很吃亏的。

    查看全文↓ 2012-11-01 09: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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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使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那么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除了依据相关法规,要避免定金陷阱,还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过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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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如果开发商没有违约,且已办理处预售证有卖房资格的,买房单方面要求退定金法律是不支持的。二、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在还没有签订买卖合同前,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未果,建议陈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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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鉴于你上面的麻烦给几点建议:1、银行额度有限不放款,数开发商和银行之间的问题。2、收入证明,建议还是换一下,找家公司,朋友的**好,灵活点。3、退款没问题,一般的合同都是没有银行放款不放款的约定。4、如果不放款、需要走法律程序。因为你签了合同虽然你没有放款,但是从房管局查询的话实际你已经拥有了这套房产。所以你如果不放款、对于开发商来讲是有风险。所以办就行了。5、补充条款就没有必要了%7E

  • 退订该怎么处理,见”认购书“约定。违反国家行政规定的”认购“(即未取得行政许可擅自卖房或变相卖房的行为)可以视为无效。但从道德层面讲,作为认购人,轻易地认购和退订,也反映了不成熟、缺乏商业诚信。值得担忧的是,一旦商业道德丧失,大家都不讲规则讲诚信,以能钻空子为荣形成社会风气,**终将是相互伤害,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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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法律层面详细给你分析一下。已经签署了预售房屋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如果绿地已经盖章了的话,你们合同就成立并生效了,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现在是你本人要违约,在卖方没有过错且你本人又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你当然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什么,合同中在逾期付款的条款中会有明确的约定,30天内一般就是付违约金,30天外一般是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你赔偿违约金(你可以算一下违约金多少)。还有就是应该看看合同补充协议中是否有约定说你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有的合同会约定合同总价款的10%)。你们合同都已经签订了,1万块钱不应该再是定金了(定金一般在预定协议中体现),相当于预付款。能不能拿回这个钱,要看你的谈判水平了,否则了这个钱过过可能都不够支付你应该承担的违约金了。Good luck吧。估计谈判的难度很大,因为开发商现在房子不好卖,也因为责任在你,应当及时着手,不要等你的违约金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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