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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不够支付购房贷款怎么办?

152****3724 | 2012-12-05 1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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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5****2888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两部分组合的总称。当个人购买自住住房,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时,其不足部分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查看全文↓ 2012-12-05 17:10:23
  • 137****5665

    可以用组合贷款

    查看全文↓ 2012-12-05 17:10:12
嘉兴买房交流群-79群(368)

相关问题

  • 一、增加共同贷款人所谓增加共同贷款人,对于已婚人士,如果银行流水不够,可以把夫妻两个人的银行流水一起提供,只要加起来满足要求即可。比如:申请人每月有工资1万元,申请房贷每月要还6000元,按照银行的要求,月收入≥房贷月供X2,申请人的月工资流水要达到至少12000元以上才行,而你爱人每月工资为9000元,夫妻二人每月共同流水为19000元,符合银行要求。二、一次性大额存款这个方法讲的是可通过往银行卡中一次性存入一定金额的钱,同时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一样可以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比如:申请人**近新换了工作,其半年内的银行卡流水只有3个月是显示“工资”字样的,申请房贷时,为了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申请人往银行卡里一次性存入了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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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者申请组合贷款需要遵循以下流程:第1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第2步:银行审核,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第七步:银行划款,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综上,申请组合贷款的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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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超过公积金贷款额度部分,可申请组合贷款。但是注意,并不是所有的银行都接受组合贷款申请,并且组合贷款涉及到公积金中心和银行等多个机构,审批周期在3个月以上,着急付房款的购房者要考虑到时间的问题。2、超过公积金贷款额度部分,可申请组合贷款。但是注意,并不是所有的银行都接受组合贷款申请,并且组合贷款涉及到公积金中心和银行等多个机构,审批周期在3个月以上,着急付房款的购房者要考虑到时间的问题。3、咨询了多家银行,都不能满足额度,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消费贷款支付房款,主要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一般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对消费贷款资金流向有着严格的监管,要想通过消费贷款支付房款难度较大。小贷公司的贷款申请条件相对宽松,审批流程简化,更易“借道”消费贷款支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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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向开发商指定银行委托的按揭服务机构提供一份详细的说明材料,让其请银行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贷款额度,再交定金签认购合同。二手房则灵活很多,由于认购合同和买卖合同都是双方约定的,可以和业主协商好,在订立合同时,将自己的情况列明,并补充说明因银行贷款未获审批导致成交失败时,需要无 条件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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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断交,贷款利率不会有影响<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的。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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