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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款收据重要吗?不小心给我搞丢了,该怎么办,可以补办吗?

134****5740 | 2013-01-04 16:07:33

已有3个回答

  • 153****2063

    每一份与你财产相关的票据都很重要。

    查看全文↓ 2013-01-05 17:46:27
  • 139****0509

    你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建议不要轻易随身携带合同和房款收据凭证原件,以防万一丢失。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办。这样如果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证明,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证据。

    查看全文↓ 2013-01-04 16:08:59
  • 139****8944

    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你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你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你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查看全文↓ 2013-01-04 1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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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遗失了房产证需要补办的,得经过几道程序。首先,市民要到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3楼档案室申请遗失,本人要带好身份证,有配偶的,要带好双方身份证以及结婚证,领取一份遗失补证声明后,带着声明到日报社办理登报;随后本人带好身份证,带上2份登有声明的日报,两个月后到交易登记管理中心2楼登记,办理补证。

  • 购房合同丢失的,如未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当事人可前往有资质的打印点重新打印;如已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当事人需前往登记部门办结该文号后方可打印。

  • (1)到市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取得查档证明;(2)申请人在《杭州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3)申请人出具书面的遗失补证申请;(4)登记机关受理;(5)补发。

  • 首先先到交易中心登记遗失、调档,之后登报遗失,见报一个月后可凭报纸到交易所持买受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可办理补受理单手续、本人到场。

  • 按照我国民俗,所售房屋内发生命案,将足以影响购房人是否购买该房屋,即使卖主在出售时刻意隐瞒事实并将房屋售出,买主一旦知道此事,会与卖主产生争议。但是现存法规并不支持“凶宅”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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