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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在成都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请尽量详细点,谢谢。

137****2357 | 2013-09-18 18:32:39

已有5个回答

  • 154****2098

    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一手房的话需要户口,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明),买卖合同,房款发票,所在公司开出的收入证明。

    查看全文↓ 2013-09-19 13:39:05
  • 132****4668

    借款人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已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4、已支付所购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款;
    5、借款人和财产共有人愿意以所购房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和财产保险。借款人需提供材料
    1、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个体经营者要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外地、外籍或单身,要由有本地户口的人做担保;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财产证明;
    5、购房合同和**款收据;
    6、财产共有人抵押承诺书;
    7、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审批表。贷款额度和期限
    1、贷款额度**高不超过所购房产全部价款的80%,商业网点**高不超过60%;
    2、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长不超过30年。贷款
    1、借款人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款;
    2、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交贷款资料;
    3、银行受理,调查、审查、审批;
    4、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5、办理公证、保险手续;
    6、银行发放贷款

    查看全文↓ 2013-09-19 13:34:39
  • 153****6259

    我觉得你应该去银行或者贷款中心问问详细~~

    查看全文↓ 2013-09-19 13:28:47
  • 155****6461

    首先看好房子,看开发商和那家银行合作,然后问哈能不能公积金贷款,去合作的银行问清楚,如果收入条件可以的话,两成是可以的,贷款时至少准备婚姻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以及**凭证,这是基本的,还有经办银行要的准备的其他材料,具体要和银行谈

    查看全文↓ 2013-09-18 18:37:41
  • 137****2421

    1 在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会告知你按揭合作的商业银行;2 要了解哪家银行比较好贷且有优惠利率3 选定银行后,银行会派人上门或到开发商处与你签署按揭合同如果是已婚,则需要夫妻双方都要在合同上签字,且要确定谁是主贷申请人。4 合同签订完毕,你需要提交下列证件: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如已婚,需要提交配偶的以上证件及证明。5 等待银行审批通过后,即可放款,之后通知你何时按月还款希望能帮到你~

    查看全文↓ 2013-09-18 18: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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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流程1、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家庭,于每年规定时间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2、社区工作站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社区工作站应当签署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街道办事处。3、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自有私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后,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民政部门。4、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同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5、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购租政策性住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6、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拥有商品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7、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交由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或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予以轮候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者公示异议成立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或其他居民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诉。8、收到实物配租通知书的申请家庭,由申请人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看房、选房;选房后,由其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凭该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实物配租合同,凭身份证和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月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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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带齐如下资料:个人―――个人及配偶、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未婚、离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地产的合法文件或委托书;《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工商局印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章程复印件;公司董事会或上级部门同意出售的合法文件。买方在办理按揭贷款时,需提供如下文件和资料:个人及配偶、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未婚、离婚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工作单位收入证明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评估报告》原件;买卖双方所在按揭银行的存折复印件;原业主《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1)凡是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无论买或卖,都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如是法人委托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如是以按揭方式付款的,无论买或卖,如有共有人或配偶,均应亲临签字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4)无论买方或卖方,其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并经过公证处、银行、房地局核对。拿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税费缴纳证明、户口本(暂住证)等证件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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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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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能提现,公积金提取条件:一、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1、离休、退休(退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5、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6、出国、出境定居。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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