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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限购令细则如何理解?

153****2532 | 2013-09-23 21:47:52

已有5个回答

  • 137****3235

    老婆有夫妻共有房产。老婆在儿子媳妇房产中也有名字,且该房产中无儿子名字。媳妇另有独立房产。现在儿子媳妇孙子想换房,老婆算限购吗

    查看全文↓ 2015-04-20 23:00:36
  • 131****2036

    违规者不得办理房产登记

    查看全文↓ 2013-09-23 21:52:08
  • 137****3282

    上海出台贯彻国八条的《实施意见》规定: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查看全文↓ 2013-09-23 21:51:03
  • 132****7797

    非本市户籍核对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

    查看全文↓ 2013-09-23 21:49:58
  • 134****1130

    买房时应核对户籍、婚姻材料.

    查看全文↓ 2013-09-23 21: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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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限购政策】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在深圳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在深圳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注意事项】对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纳税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对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必须北漂族360lifer.com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医疗保险;二是**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工伤保险;三是**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并工伤保险。购房人在前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深圳市产权登记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的,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造假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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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爷、房姐、房妹时频频出现,大家不难发现,他们都有多个户口。由此可见商品房限购令在某个方面还是有一定的作用的。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以下是商品房限购令相关细则解读。 商品房限购令自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开始。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各方当时认为,行政手段直接出手叫停部分购房行为,不啻为过热的楼市注入了“冷却剂”。 房产限购有时难免伤及无辜。但要在GDP和民生的夹缝中趋利避害,实属不易。 地方版楼市新政**近陆续出台。限购令标志着楼市新政进入了数量调节阶段。地产大腕纷纷惊呼,楼市的寒冬即将来到,房地产业对2009年的“保八”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现在则要“卸磨杀驴”了。原因很简单,任由房地产泡沫膨胀发酵,无异于饮鸩止渴。 短期内刺穿泡沫,则不免带来阵痛。 被称为“**严厉楼市调控措施”的“限购令”已经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实行。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市场干预**少、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从而有利于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此,在加强住房保障之外,在中心城市应长期实施商品住宅限购,彻底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同时取消一些现有非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可以确保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 关于2013年限购是否会被取消的猜想早已尘埃落定,住建部已明确表示2013年继续实行楼市限购措施,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需求。那么限购令究竟“限”的是什么?限购令细则中又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限购套数 在本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下同)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关于户籍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持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新购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时间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 ·具体案例 问:作为土生土长的成都人,我已经有了两处房产,不过,因为自身原因,现在想在中和旁边换一套大房子,不知道是否属于限购范围? 答:根据成都限购细则规定,在本市锦江区、成华区、高新区等六大主城区均属于限购范围内,而中和镇部分地区现已属于高新区范围,因此目前在中和镇附近买房需确定楼盘是否属于高新区。 问:我的户口在南充,不过已经在成都工作多年。家里有了一套房子,但现在成都限购,不知道我可以再买房子吗? 答:根据成都市限购细则规定,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以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一套。

  • 27日,哈市住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即“住房限购细则”(以下简称细则)。28日起,“细则”正式实施。细则实施后,市民购房时隐瞒住房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部门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限购政策:“细则”规定,哈市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市市区内(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向其售房。 限购时间: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时间分别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和受理转移登记时间为准。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和受理转移登记时间在2011年2月28日之前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 限购条件:“细则”规定,一户家庭是否具备再购房资格,关键要看两点,一是户籍,二是截至购房之日家庭已拥有的住房套数。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除看其截至购房之日有几套住房外,还要视其能否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从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内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内已办理产权登记和网签备案的房屋套数为准。限购住房不包含拆迁安置住房。 违反限购的惩罚:“细则”中还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当履行对购房人的限购政策告知义务,并要求购房人出具《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和房地产登记(交易)机构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售房手续。 同时,在实施限购政策期间,有关部门在办理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和二手住房转移登记时,应核查购房人准购信息,对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不予提供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服务和办理二手住房转移登记。 此外,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住房限购政策,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信息的,则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严肃查处。 限购令细则实施后购房程序 1、提出购房申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买房,要提交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拟购房屋所在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机构领取并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后,申请出具《住房情况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买房,要提交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初步核查:各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机构应核验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的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的情况,核对《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所填信息内容,对符合限购政策的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购房手续。 3、初审材料:在购房人提交这些材料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对上述材料进行初步的核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前,应要求购房人出具《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和房地产登记(交易)机构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售房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将购房人提供的《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存档备查。 4、核验:相关部门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购房家庭,就可以办理网上签约手续。 5、网签:网上签约完成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还会将《购房人及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住房情况证明》等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并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一并提交。 6、房屋登记部门核对和房屋登记:房屋登记部门核对信息,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住房情况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如果资料翔实无误,将给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 新闻时间:2011年12月27日 武汉限购政策出台,到底对市场影响有多大呢? 中心城区的一些核心地段由于其房源供应量少而影响有限。投资需求关注度稍低而房源供应又比较充足的区域影响。这在很大程度上会收缩武汉城区的二手房供应量(卖掉就意味着不能再回城区置业),倒逼更具稀缺性的城区住宅向上攀升,这在已经实施这类柔性限购的城市已出现端倪。 不受限购的远城区域销售上涨将有所推动,也会给二手房及租凭市带来宜处。对于东西湖等不在限购之列的区域来说,可能还是利好政策对对刚性需求的影响不大,对那些在外地工作的武汉人如果想回武汉中心城区置业会比较难。 刺激商业地产、商铺、公寓类产品以及二手房的销售。在近期几笔土地拍卖中地价连创新高,筑房成本的提升必定会造成房价的坚挺,开发商也不会轻易降价。 武汉新的限购令限制了中心城区的新房购买,根据北京、深圳、上海等地的先例推断,短期内将直接影响到武汉市的成交量。但估计价格的影响不大。中心城区的大户型(二次置业单位)、两套打通(改善型产品)的产品将直接受到影响。 限购令会对插花地带的项目形成推动,对远郊项目形成事实上的支撑,因此,整体上限购令会挤掉一部分处于边缘的投资、投机性需求,对刚性需求的影响有限。 这一政策用一刀切的方式打压市场,可能会有一定效果,但并不能完全遏制需求,尤其是刚性需求;另一方面,开发商在经历多重打压之后,对新的政策已经有一定的提前准备,并会根据市场状况决定其运营节奏,用时间换空间,在产业集中度提高的背景下,新的政策边际效应会越来越弱。 楼市限购令效果存疑被指成催购令?武汉限购效果成谜。截至2010年11月3日,有15个城市出台住宅限购令,但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11月《七十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15个限购城市中仅广州新房价格环比下降0.1%,有4个城市新房价格比上月持平,其他10 个限购城市的新房价格均环比上涨。这些城市新房价格的同比变化除广州外,其他14个城市均大幅上涨,其中海口和三亚分别同比上涨 49%和55.1%。 2011年,众多城市公开表示将继续执行限购政策。武汉市限购效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附:武汉限购令内容细则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武政办〔2011〕27号)文件要求,为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现对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2月23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应履行对购房人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资格审核义务,核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资料。登录“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进入“网上签约”栏目,输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核验购房人的购房资格。 三、个人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向所购住房管辖的房管部门(机构)进行购房资格核查,符合政策规定的方可办理存量住房合同备案及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四、各级房管部门应加大对此次限购政策调整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购房人的政策提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五、原2011年1月14日市房管局制发《关于贯彻落实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武房发〔2011〕7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工作流程的规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