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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打算在成都买房,就是不知道符不符合贷款要求.

143****9681 | 2013-09-29 11:33:01

已有5个回答

  • 144****0890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七条 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第八条 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五有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六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全文↓ 2014-02-18 15:21:29
  • 146****6825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七条 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第八条 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五有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六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全文↓ 2013-09-29 11:52:08
  • 156****7358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以成都市为例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 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 为保证人;
    6、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全文↓ 2013-09-29 11:51:25
  • 157****4226

    成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① 申请时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人及配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归还完毕;
    ② 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③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④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⑤ 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查看全文↓ 2013-09-29 11:38:10
  • 148****9610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一般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 金贷款**高额度为 40 万元;
    2、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 80%;
    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成都市):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4、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 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 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以成都市为例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 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 为保证人;
    6、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 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 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 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 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 人将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保管。

    查看全文↓ 2013-09-29 11: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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