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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打算用公积金贷款,不知道自己符不符合条件。

157****2296 | 2013-11-16 11:34:52

已有7个回答

  • 148****0107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按照贷款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首先要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其二,要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者批准文件;其三,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其四,要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其五,借款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其六,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查看全文↓ 2013-11-16 11:37:28
  • 144****0036

    一、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一年,且按月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四、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五、能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保证条件。目前中心认可的保证方式有用已取得产权的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由担保公司或房产公司用贷款所购房作为贷款抵押物并同时提供连带或阶段性保证担保、住房公积金联保。

    查看全文↓ 2013-11-16 11:37:13
  • 151****6029

    首次贷款优先保证。凡在本市范围内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合同签订一年之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按照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应付房价款和偿还贷款能力计算确定:不高于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
    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应付房价款的70%;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贷款**高额度,即夫妻双方均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仅有一方(含未婚或单身)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额度为30万元。
    但对没有按照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欠缴住房公积金达3个月以上的,暂缓受理贷款申请;对有明显不良信用记录的,拒绝贷款申请。

    查看全文↓ 2013-11-16 11:36:59
  • 138****8974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2个条件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
    3.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4.不是未成年人贷款 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
    1、你的公积金帐号;
    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3、月缴存额;
    4、缴存比例;
    5、公积金缴存地点。 通过以上5点就可以计算出你**高可以贷多少钱。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查看全文↓ 2013-11-16 11:36:45
  • 155****3775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借款人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2)购房首期付款达到规定比例;
    (3)已落实贷款担保;
    (4)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具有稳定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查看全文↓ 2013-11-16 11:36:30
  • 152****1593

    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截止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已连续3个月(含)以上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2013-11-16 11:36:04
  • 131****2730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个人有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在住房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连续3个月以上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具有真实合法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泰安地区范围内商品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普通住宅;
    (六)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期付款证明;
    (七)用自然人作为保证人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

    查看全文↓ 2013-11-16 11: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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