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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产税如何计算,有没有公式的

135****8994 | 2013-10-21 15:04:35

已有4个回答

  • 153****3497

    税务局那么好的资源你不去问

    查看全文↓ 2013-10-21 15:09:44
  • 135****5542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为房产权属登记日期的次月起。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第十五条 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期限为每年的10月1―31日。应税住房转让的,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一并征收当年个人住房房产税。第十六条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地点为住房所在地。纳税人有多处应税房产,且又不在同一地方的,应按住房的坐落地点,分别向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3-10-21 15:09:25
  • 147****5181

    第七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九条 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第十条 免税面积的计算。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暂行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第八章 税收减免与缓缴税款第十一条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纳税人申请并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当年税款,但是**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二条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如纳税人在重庆市具备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征税,如已缴纳税款的,退还当年已缴税款。

    查看全文↓ 2013-10-21 15:07:08
  • 156****5146

    房产税计算公式  (应税住房建筑面积-免税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应纳税额

    查看全文↓ 2013-10-21 15: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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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房产税=房产余值*1.2%10%~30%具体数字可以问当地税务局!谢谢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查看相关政策规定

    全部6个回答>
  •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此,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房屋租金收入依4%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个人出租商业用房,应按房屋租金收入依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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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如何计算有以下两种:(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对于工业用的自用地下建筑物,以房屋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全部6个回答>
  • 税费计算买方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二次购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卖方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3、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4、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6、分摊费用: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全部2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