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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经济适用房怎么摇号的,流程是怎样的?

147****6445 | 2013-10-23 19:25:37

已有3个回答

  • 156****1165

    使用摇号系统选择买房者,能确保在任何时间、地点,摇号的结果都不相同。在经济适用房销售时并非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都会参加现场摇号,而是邀请部分申请人代表参加。
    摇号选房过程会由公证处进行公证,市监察局工作人员也会在现场对信息进行核对,整个过程会做到公平、公正。

    查看全文↓ 2013-10-23 19:29:06
  • 142****5252

    济南市房管局在实施经济适用房销售过程中严格把好证明出具关、初审关、公示关、审核关、摇号关和选房关等6个关口,并向社会公示了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信息、廉租住房房源信息、经济适用住房摇号规则、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规则等信息,确保阳光操作。
    在济南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首次摇号过程中,有480户经济适用房住户和156户廉租住户获得选房资格认定,并确定了选房顺序。

    查看全文↓ 2013-10-23 19:27:57
  • 145****8854

    购房采取摇号排序的方式。当申请人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正式入围的人数根据房源的实际数量按一定比例确定。申请人的选房顺序根据摇号产生的先后顺序确定。摇号排序的结果,当场公布、公证,并由房管部门向中号的申请家庭发放《选房通知书》。中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证》、《选房通知书》、身份证和定金,参加由市房管局等单位组织的现场选房。
    选房时,中号申请人根据摇号确定的顺序,按照公布的房源信息,依次选房,选中后,立即交纳定金。
    下一个中号家庭选房,依此类推。选房人交纳定金后,根据工作人员计算出的《计价表》,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中号申请人未能参加选房的,视为本次放弃,侯补申请人可依次递补。

    查看全文↓ 2013-10-23 19: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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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采取摇号排序的方式。当申请人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正式入围的人数根据房源的实际数量按一定比例确定。申请人的选房顺序根据摇号产生的先后顺序确定。摇号排序的结果,当场公布、公证,并由房管部门向中号的申请家庭发放《选房通知书》。中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证》、《选房通知书》、身份证和定金,参加由市房管局等单位组织的现场选房。选房时,中号申请人根据摇号确定的顺序,按照公布的房源信息,依次选房,选中后,立即交纳定金。下一个中号家庭选房,依此类推。选房人交纳定金后,根据工作人员计算出的《计价表》,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中号申请人未能参加选房的,视为本次放弃,侯补申请人可依次递补。

  • 摇号就等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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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名的申请条件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为1000元以下;无房户及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人以下的特殊群体(残疾人、民政部门优抚对象、区以上劳模、军烈属、复转军人、离退休人员)。

    全部4个回答>
  • 这个我也不是很懂 你可以上网去查查看

    全部3个回答>
  • 据悉,此次由政府统建的惠和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地点在桂门岭,共计房源495套,由郴州市城建开发公司开发建设,于2011年5月动工,现已主体封顶。根据《湖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住建局于2013年1月5日至2013年2月1日面向我市中心城区城镇居民中的中低收入无房家庭公开发布销售495套经济适用房。作为政府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为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分配环节的公开、公平、公正,市住建局将邀请所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参加现场摇号,并邀请有关领导、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现场监督,福城公证处将全程公证。本次495套可供房源供摇出顺序号的前495位申购人选购,余下申购人的选房顺序可在本次公开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前495号以内申购人退出购房或取消选房资格的剩余房源中依次选房。此次报名申购郴州市惠和园经济适用住房528户,经初审、向社会公示、复审后有12户不符合条件,具体情况为:①自愿放弃10户;②经房产局调查核实申购人有房者一户;③公示后,经群众举报核实一户。经研究取消了该12户家庭本次申购资格。**终确定516户家庭符合申购条件并参加本次摇号。记者了解到,此次摇号的位于桂门岭的惠和园经济适用住房有3种户型,都为两室两厅,面积分别为68.88平方米、69.65平方米、69.95平方米,价格为1790元/平方米。相关链接郴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程序及注意事项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申请人应当是已婚、离异两年以上且抚养子女、丧偶且抚养子女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持有我市两年以上中心城区常住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转人员);(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四)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家庭收入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及以下的;惠和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家庭收入线标准为34800元及以下。二、申购资料及要求(一)《郴州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郴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查公示函》;(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中心城区常住城镇户口及身份证;(三)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即下列婚姻状况证明之一:1. 结婚证书;2.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则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3. 未满30周岁离异两年以上的则需提供离婚证明书和财产处分协议书及子女抚养协议;4. 丧偶且抚养子女的则需提供配偶去世证明和子女的户口证明;(四)家庭住房情况相关证明;根据家庭住房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1. 提供由市房产局出具的无房证明;2. 借住亲属或他人住房的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出具相关证明;3. 租赁房屋(包括廉租房)居住的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4. 有私房(包括房改房、集资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五)家庭收入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可根据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情况分别由下列部门出具:1. 职工即以职工工资总额确定,由单位提供工资发放证明;申请人及配偶均为国家(国有)单位职工的,应由双方单位分别提供工资发放证明;如一方为非国家(国有)单位职工的,应提供近期的月工资等有效收入证明;2. 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参照向税务部门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确定,由税务机关提供证明;3. 对未建账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依据税务部门核定应缴所得税的《定额核定通知书》计算确定,由税务机关提供证明;4. 对无固定职业从事微利服务行业的个体劳动者,其职业情况及收入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供证明;5. 退休人员年收入,依照退休工资或养老金计算,由单位或退休工资、养老金发放部门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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