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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我现在想把公积金取出来,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44****5182 | 2013-11-04 23:28:53

已有4个回答

  • 151****0151

    可以先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个表格,去银行开个还款证明到原单位盖章,带着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去办理。

    查看全文↓ 2013-11-04 23:30:57
  • 131****7943

    1、、《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需查验、1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结婚证或户口簿、需查验、1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4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备案单)、需查验、1复印已备案的合同第2、3、4、6、14页商品房网上备案单各一份5**款收据、需查验、1不低于总房价20%

    查看全文↓ 2013-11-04 23:30:47
  • 158****1678

    可以在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大厅领取《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中心网站表格下载—>公积金业务类—>下载《株洲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查看全文↓ 2013-11-04 23:30:26
  • 149****0235

    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报材料:1、1年以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同》,且加盖“房管部门合同备案专用章”原件、复印件。《合同》复印含有个人、房屋信息及合同签名盖章页(复印件纸张为A4,下同);2、1年以内的《不动产销售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3、 购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商品房和本市的现房需提供房产证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
    4、 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关系证明。提取额度:截止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时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月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付款票据金额,且限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
    (二)购买二手住房申报材料:
    1、 过户后1年以内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 1年以内的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二手房《房屋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
    4、 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关系证明。提取额度:截止契税完税凭证开具日期之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月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实际付款金额,且限契税完税凭证开具之日起1年内提取。
    (三)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申报材料:
    1、 1年以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产权调换补偿安置方式),且加盖株洲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如:拆迁办公室)专用章原件、复印件;
    2、 1年以内的补缴房款差价付款票据原件、复印件;
    3、 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关系证明。提取额度:截止拆迁安置协议签发日期之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月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且限拆迁安置协议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取。
    (四)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申报材料:
    1、《宅基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筑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村委会和乡镇两级政府或办事处出具的建房或翻建自住住房的证明;
    3、 1年以内的因建造、翻建住房支付费用的票据(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 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关系证明;
    5、 提取间隔时间为5年以上。提取额度:截止票据日期时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月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票据金额,且限建房行为发生起1年内提取。
    (五)购买公有住房、房改补差住房申报材料:
    1、 经市住房管理部门审批的《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登记审批综合表》或《产权界定卡》原件、复印件;
    2、 1年以内的付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3、 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关系证明。提取额度:截止《产权界定卡》发证日期之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月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付款票据金额,且限《产权界定卡》发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
    (六)大修自住住房申报材料:
    1、 1年以内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
    2、 相关部门的大修住房费用分摊明细。

    查看全文↓ 2013-11-04 23: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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