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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房产证在哪里办理啊,刚办理好贷款买房手续,不晓得去哪里办理房产证

153****6329 | 2013-11-15 15:26:46

已有3个回答

  • 136****9851

    去地方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根据项目所在地直属管辖的房管局),一般一手房的房地产证办理都是由开发商统一办理,因为房地产商**初在房管局办理的是大产权证,也就是大宗土地的证权书,等你购买后,要分割成为小产权,所以代为办理。

    查看全文↓ 2013-11-15 15:27:49
  • 137****1603

    你如果是新房,现在就等开发商收你们的资料一起去办理房产证,一般新房在入伙后6个月就可以办出房产证了,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就可以直接领房产证,如果贷款按揭就等按揭完后去贷款银行拿抵押合同,你有开发商给你的合同和收据就可以了,有得是用收据换发票,有的地方用发票有的是用收据,这得看你们开发商,只要收据上注明了一你买的房子房号和收了你多少钱,有注明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3-11-15 15:27:33
  • 134****4387

    1.提供以下资料:业主身份证;契税完税证;维修基金缴费收据及存折;备案证明书原件 到开发商处的营销部
    2.营销部出相关资料
    3.带上所有资料与相关办证人员一同前往房管所签字;
    4.房管所审核通过,下发房产证

    查看全文↓ 2013-11-15 15: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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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购房落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户口薄或者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8、《门牌号证明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9、填写《落户申请表》购房落户的办理流程:购房落户的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将户口从原所在地迁出,然后在购房所在地办理新的落户手续。主要有以下三个步骤:第1步:准迁证办理办事部门是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办证核心需要办理的事项是:带好之前准备好的材料,在购房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核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第2步:办理原籍下户办事部门当然是户口的原籍公安局或者户口原籍派出所。这一步需要办理的事项是:拿好户口薄、身份证原件以及准迁证在原籍办理落户手续。这一步便可以拿到《户口迁移证》。第三步:在购房所在地办理上户办事部门在房产所在地的各个公安局办证核心就可以这一步的办理事项是:带好身份证、一寸照片以及户口迁移证到公安局的办证核心办理上户手续。注意事项:需要申请的朋友带好上述需要准备的材料后向需要办理落户的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并填写申请落户表;受理单位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做出调查审核,而且需要将有关材料上报给当地的公安分局;而公安分局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审核意见,且需要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需要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此时,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应该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如果审批人经批准同意,就可以到市公安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还需要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较后需要凭两个证件到购房落户地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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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1、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2、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3、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4、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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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部门: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具体流程一般程序(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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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过户手续是在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证产权变更及过户需要的材料有以下:(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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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产证在哪办理?去地方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根据项目所在地直属管辖的房管局),一般一手房的房地产证办理都是由开发商统一办理,因为房地产商**初在房管局办理的是大产权证,也就是大宗土地的证权书,等你购买后,要分割成为小产权,所以代为办理。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方和卖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邮票等,在收到交易通知后,在支付处理费、契税和印花税后,可以办理转汇手续。该交易所将给买方出售该物业,原则上,产权卡应由双方买卖双方进行买卖。买卖双方不办理财产买卖手续和产权登记手续的,出卖人可以出具委托办理。3、交易完成后,买方应在3个月内,在房屋所在地(县)所在地或地区(县)的土地管理局登记。并适用于文件和资料的需要:卖方所有的房屋建筑所有权权证,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边界表》,《面积计算表》。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我国对不动产的保护是通过登记进行的确认和保护,房产证就像是公民的身份证一样,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拥有的使用权、支配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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