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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4个回答>湛江代办公积金怎么提取?在哪里提取呢?帮朋友问的,希望能帮到他
134****2210 | 2013-11-16 21: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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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查看全文↓ 2013-11-16 21:15:34
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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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湛江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查看全文↓ 2013-11-16 21:14:58
2.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提取原因、材料、金额是否属实,审核确认后,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机构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4.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出具写有预售款监控账户具体信息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审批意见》,由申请人到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转账手续。
四、证明材料
1.预售商品住房认购书;
2.保证书(申请职工和房地产开发商各一份);
3.经房管部门确认的预售款监控账户证明文件或商品房预售证(如是已经确权的现房,则提供房地产权证明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收款账户信息);
4.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
5.预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 -
132****8868
购房后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步骤:
查看全文↓ 2013-11-16 21:14:07
一、开发商代办(非常方便,买房时一次完成):
1、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向开发商提出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求。
2、在售楼部填写申请文件,提交证明文件(原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公积金账户资料,以供律师见证后复印提交公积金中心。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则直接提交原件。
3、楼盘安排律师审核所有的申请资料,完成法律见证手续。
4、售楼部的售后服务人员会跟进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完成后会通知你领取公积金贷款合同,贷款收据等文件。
5、按公积金中心委托的放款银行(湛江建行赤坎支行)出具的还款明细表准时缴存月供款就可以了。
二、自行申请(某些楼盘不肯代办,只能自己申请)
1、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持合同原件、首期收据、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公积金账户资料、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到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中心窗口申请。
2、在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中心窗口填写申请文件,除收入证明(夫妻双方)是直接提交原件外,其余文件复印提交。
3、公积金中心办事窗口一般会现场初审你提供的申请文件,符合要求的将送领导审核。不完全符合要求的则要求补充手续。
4、公积金窗口受理申请后,一般10天后会有审批意见下来,通知你去领取。
5、领取公积金中心批复文件后,到公积金委托管理的银行(湛江建行赤坎支行),办理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合同。
6、银行放款,通知你领取贷款合同、贷款收据等。
7、按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表准时缴存月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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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难道没去过申请点?申请点都有样表(就像银行开户有样表一样)。 申请表都是统一的格式,可以在网上下(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也可以去申请点拿。 建议**好去申请点拿,他们会告诉你收入证明在哪盖章,还有需要提供些什么证件,你拿到申请表就晓得啷个填了。 和你父母申请,在申请表上 共同申请人 那一栏填上你父母就OK了。
全部4个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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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离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出具本行政区外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出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或与本行政区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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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屋产权人配偶、父母、子女身份提取的。房屋产权人配偶、父母、子女能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的,须提供产权人配偶、父母、子女身份证、能证明与房屋产权人关系的结婚证、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房屋产权人配偶、父母、子女不能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房屋产权人配偶、父母、子女经公证后的书面材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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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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