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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权?

147****1491 | 2014-03-23 11:23:54

已有7个回答

  • 131****4289

    〈物业管理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可以查看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查看全文↓ 2014-03-26 09:07:07
  • 137****1750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拟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方案,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修改草案;

    (六)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规章制度方案;

    (七)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八)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

    (九)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督促其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十)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十一)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查看全文↓ 2014-03-25 20:38:50
  • 138****5893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查看全文↓ 2014-03-24 22:21:43
  • 138****1110

    你好,首先我要说的是楼上的同行你也不专业了,做房产尤其是二手房怎么会不知道业主委员会呢,具体的详解如下: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4.品行端正无劣迹;5.热心公益事业。
    感谢采纳!!

    查看全文↓ 2014-03-24 13:18:28
  • 132****4253

    不好意思没听说过这个词%7E

    查看全文↓ 2014-03-24 10:02:56
  • 148****3725

    业委会的权利有:1、核验权。2、知情权。3、选择权。4、监督检查权。5、收益权。上述权利的行使仅靠业主个人的力量是做不到的,因此业主只有通过业主委员会才能**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权利。

    查看全文↓ 2014-03-24 09:55:28
  • 153****7168

    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治理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04号 第九条 一个物业治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治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治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治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治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查看全文↓ 2014-03-23 18:07:05

相关问题

  • 很多小区都有自己的业主委员会,但是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并不熟悉什么是业主委员会,那么对其职责也就更不了解了。下文就为您解答业主委员会的概念以及职责。 一、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权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3、向业主大会提出修改《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议案或其他议案; 4、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财产,收取公共财产的收益; 5、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维修基金,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的收益; 6、收取和支配物业管理费; 7、与水、电、燃气、暖气等供应商,或者与电话、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网络等服务商,或者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合同,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 8、雇用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决定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报酬,行使劳动合同的权利,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 9、制定和执行小区的管理制度; 10、当业主违反《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制度时,或者当公共财产受到损害时,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或非诉讼程序。

  •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拟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方案,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修改草案;(六)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规章制度方案;(七)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八)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九)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督促其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十)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十一)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有以下职责:(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二)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物业管理,并与其订立、变更或解除委托管理合同;(四)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五)审议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六)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 业委会是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由业主按法定程序达到法定条件选举出来的,群众性自治团体。宗旨是为全体业主的利益服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二) 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三) 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四) 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五) 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六)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七) 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八)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九)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十)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订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则。当然,在业主在对物管公司有意见时要首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替业主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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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2)定期报告有关决定执行情况,提出物业管理建议;(3)在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后三十日内,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续签、变更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5)督促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限期交纳;(6)组织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方案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实施;(7)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8)组织筹集专项维修资金;(9)组织业主委员会换届和补选工作;(10)完成业主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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