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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下我买房子后开发商不提供给我结构图,我改该怎么办?去哪里可以拿到?要带什么证件吗?

152****2611 | 2014-04-24 14:26:05

已有2个回答

  • 133****3673

    你提到的只是房子与图纸上不符合,那得看,功能有没有显著降底,如果没有,干么投诉啊,并且如果你买是的现房,就不存在图纸与房了不符的问题,如果买的是期房,说实在的,买时的图纸很难跟实际建筑的房子一样的,总有这里那里的改动,有的房开的出发点还是好的,是在不改变造价的前提下,提升了使用功能的,,所以建议你还是分清有没有影响使用功能,如果没有,投诉于人于已都没有好处,
    要是显著影响功能了,那另当别论啦,办法就是向法院起诉,房开违约,但是,**后吃亏的还是你,如果你胜诉了,一\可以退房的,并且双陪还返你定金,并补偿你的损失,这里的损失可是个不确定数字,请问你退得起么,
    所以,如果质量没问题,还是息事宁人**合算,因为说实在的,要买到与图纸一样的房子,在中国还是做不到的,

    查看全文↓ 2014-04-26 09:46:51
  • 142****3466

    不可能有结构图的,有的只是所在楼层的平面图!一般的不是工程或者设计行业的基本上看不懂结构图,购房者拿到的是房屋所在楼层的平面图,房产证上附的也是所在楼层的平面图!
    如果你装修想改结构的话,去物业工程部找工程图!

    查看全文↓ 2014-04-24 14:42:51

相关问题

  •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归职工个人所有,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第三条 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以及临时工、三资企业外方肮げ唤赡勺》抗??稹?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般按属地化原则实施。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第五条 起步阶段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各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提高,可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额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第七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支付。第八条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来源:(一)企业从企业提取的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中央企业由财政部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组)审核。(二)行政、事业单位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资金的划转,不足部分,全额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在财政预算和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财政负担的经费,按单位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分别负担。(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第九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发工资时代扣,连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第三章 住房公积金的支付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支出。第十三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偿还和转移:(一)职工退离休、离职或出国定居时,可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二)职工调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新单位该职工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三)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顺序:(一)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贷款;(二)职工自住住房大修理贷款;(三)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贷款;(四)单位购买、建设住房抵押贷款;(五)在满足支付需要和安排以上贷款后,其余额可用于购买国债。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上述范围和顺序编制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报当地人民政府审定后,下达给受委托银行。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程序:(一)住房公积金使用人(或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及年度使用计划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交纳情况审查贷款申请;(三)受委托银行按有关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的使用人(或单位)进行资信审查,确定是否给予贷款,办理贷款手续并按期回收贷款。但不能对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的使用人(或单位)以外的使用给予贷款。第五章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第十七条 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有关具体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计划和财政收支预决算。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领导和监督。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住房公积金机构的具体设置,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第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职责:(一)核定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二)督促各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使用计划;(四)审查住房公积金使用人(或单位)的使用申请;(五)监督受委托银行按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业务;(六)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七)偿还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第二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由当地人民政府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委托指定的银行办理。第二十二条 受委托银行要按照委托协议的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报送报表和交割凭证,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监督。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及其管理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财政部的统一规定执行,审计、监督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如数补交,并罚缴滞纳金。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积金。凡违反第十四、十五、十六条规定的,要限期返还,对挪用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出一部分,公司部分租房公积金在帐户中扣除,个人部分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是已工资的百分比来计算的,公司和个人各出一部分,公司部分由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在帐户中扣除,个人部分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你买了房子,可以继续购买.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本中心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单位提供缴存、提取情况查询服务。职工只能申请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不能申请查询他人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查询住房公积金,按以下规定办理:一、职工申请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不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无身份证的,不予查询。二、单位因公务或者工作,需要查询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交以下的证明材料:1.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查询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并出示查询人的身份证。非本单位的职工或者非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不予查询。2.律师办理案件需要查询涉案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和《受理案件通知书》(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出示律师执业执照和身份证。3.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询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者《协助查询通知书》,出示查询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三、单位申请查询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出示查询人的身份证。按揭“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初起源于西方国家,本意属于英美平衡法体系中的一种法律关系.后来从香港引入内地房地产市场,先由深圳建设银行在当地试行,之后逐渐在内地流行起来.因为在房地产领域频频出现并正式运用于文本,其含义逐渐演化成了“抵押贷款”,目前在国内已经被正式称为“个人购置商品房抵押贷款”。香港回归祖国前,香港对按揭的规定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按揭是指任何形式的质押(质押是动产的抵押)和抵押;狭义的按揭是指将房地产转移到贷款人名下,等还清贷款后,再将房地产转回到借款人(抵押人)名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所规定的抵押与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区别,即这两个法律对抵押的界定都以转移占有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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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而你的情况属于第一款第三项,即“转移登记”。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4个阶段。 办理过程中需要开发商配合,共同递交申请书以及提供相关材料。而现在开发商老板已经跑了。 所以你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获得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一个法律文件,代替开发商来办理房产证。 在房屋购买合同中,有一个解决争议的条款,这一条款有两个选项,一是诉讼,二是仲裁,签订合同时只能选择其一。 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如果选择诉讼,那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如果选择了仲裁,那就只能通过仲裁解决。由于开发商老板跑了,但是法人地位没有消失,不影响其成为在诉讼过程中的被告及仲裁过程中的被申请人地位。通过诉讼或仲裁,获得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决书,之后可到所辖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法院会向你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有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你就可以带着房屋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契税完税证明,到所辖房屋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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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年指的是住宅土地的嘴高使用年限,不是指房屋的所有权。房产的所有权是永久的,物流多少年都可以合法转让继承或赠与,产权依法受保护。我国的土地没有个人所有权,只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其中住宅土地的**高使用年限是70年(一般都不足70年)。住宅土地使用期届满会自动续期,这是物权法明确规定的,因此用不着担心。如果住宅遇到拆迁或土地征用,自然会足额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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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不好不说,主要是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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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含1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8.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9.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额度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限额为xx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限额为xx万元;且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本金。(xx表示贷款地区对贷款限额的规定)。 三.贷款期限和比例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内的,贷款比例不高于转公积金贷款住房核准价的6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贷款比例不高于核准价的5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长贷款期限为二十五年减房屋竣工使用年限,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二十五年(不含二十五年)的住房不再受理转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低期限为1年,**高期限为20年且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以贷款地区的规定为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0.6×12个月×贷款年限。 四.所欠商业贷款清偿的处理方式 在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清偿之间商业银行所欠的贷款金额。对于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处理的方式有两种:1.申请人自筹资金清偿贷款。2.通过垫资公司或担保公司实现所欠金额的清偿。 六.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5.原商业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还清商业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7.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二手房的,须提供原房屋评估报告原件。 8.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商品房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经查档后的复印件。 9.房产有土地证的需提供国有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土地证未下发持土地局出具的土地证办理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但是还是要提醒大家在实际的办理过程中,由于二者之间的操作存在着地区执行差异和操作流程复杂的因素,所以在实施之前一定要做好前期咨询的准备工作,以免徒劳无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