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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人所得税的比率是多少?

137****2380 | 2014-04-25 21: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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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4****8898

    南京还是使用1200?不对阿,2006年起调整为1600了,超过1600以上的收入超额累进税率征收,您可以告诉我你的大概收入,我给您计算。(超过部分500以内,5%,500-2000,10%,2000-5000,15%。。。。。。)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查看全文↓ 2014-04-25 22:16:58

相关问题

  • 应税所得=取得的收入-免税收入-费用扣除额 应交的个税=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1。免税收入包括有:个人按照规定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2。费用扣除额(即平常所说的所谓的“起征点”)目前中国公民法定为800元,各地执行中有所不同,但自2006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1 600元的标准。 3。税率为5%-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由于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较为复杂,因此转化为使用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简化算法。具体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可查阅税率表: (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0-500、5、0 500-2 000、10、25 2 000-5 000、15、125 5 000-20 000、20、375 20 000-40 000、25、1 375 40 000-60 000、30、3 375 60 000-80 000、35、6 375 80 000-75 100 000以上、45、15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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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发工资=工资 补贴=3100 220=3320元实际发放工资=应发工资-社保-公积金-人税=3320-318-264-405.7=2332.3元 参保缴费基数跟你应交个税无关的。按你上面的数据,你应税工资=3320-318-264=2738应交个税=(2738-2000)*10%-25=48.8元你上面个税要405.7元,倒挤出来的话,你的应税工资,即扣完社保、公积金后的工资应当要有3500左右了。所以个税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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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后经多次修订不断完善个税征收条款。《个税法》规定了十一项个人所得,需交个人所得税。目前按照国家规定征收个税的方式共有两种:一是能提供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个人所得税为转让所得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乘以税率(20%)。二是未提供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个人所得税按交易价格的1%征收。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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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卖房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来收取的,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以下适用20%的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常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对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持各税依据一致。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是,纳税人可以凭借发票,购房合同等有效凭证,经工作机关审核后,允许其从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其他费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转让住房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①个人所得范围在1-5000元之间、包括5000元,适用的税率为0%。②超五千的,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或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依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纳税年度为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