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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发生了哪些变化 **比例提升了多少

133****8186 | 2016-04-27 18: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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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1949

    继武汉、沈阳、厦门、长沙等二线城市之后,南京11月26日下午4点正式出台《市政府(房价户型二手房 租房)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称“宁八条”,正式宣布调控升级。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引导企业合理定价等,其中明确了南京二套房贷款政策:南京二套房**款比例将由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南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依然如此。 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下午也发布了关于《调整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知》正式明确调整了第二套商业性个人(房价 户型 二手房 租房)住房贷款的**款比例,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得低于70%。《通知》重申了国家有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款比例30%及以上的规定;继续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根据《通知》,自2013年11月27日起,在南京市全部行政区域发生的住房交易,凡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住房交易时点按照“网签合同签署时间(鉴证时间)、权属登记受理时间和贷款审批通过时间”等三个日期“孰前原则”认定。 在后续出台的官方解读中,明确了南京提高二套房**款的比例。保障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坚决抑制投资投机需求,落实相应信贷政策措施。继续支持首套购房需求,对购买首套自主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低**30%的规定,从严执行第二套房的信贷政策,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款比例从不得低于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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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13年,南京二套房有什么政策呢?南京第二套房**是多少?南京2013年第二套房贷利率又是多少呢?针对这些问题,本网为你整理了相关资料—— 南京二套房政策 1、南京二套房不停贷 不久前有传言称,北京、广州、上海、深圳、杭州这5个一线城市的二套房停贷(消息并未证实,暂无此规定)。作为“1.5线城市”的南京可能性不大,并且南京的房价水平一直处于中等水平,虽然近阶段的态势有所上升,但也并非“出头之鸟”,所以南京二套房停贷“不存在”。 南京促进会秘书长认为,“二套房停贷”出现的可能性很小,但也并非绝对性“不存在”,主要还是针对市场后阶段动态来看。 2、南京二套房怎么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3、南京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 根据2011年年初出台的“国八条”,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目前南京二套房贷款**比例也按此规定施行。 4、家庭住房小于100㎡能申贷公积金买二套房 不久前,北京宣布收紧公积金贷款之后,不少南京市民纷纷打听,南京的公积金标准有无变化?南京刚刚启用的公积金热线12329也火爆异常。对于现行的公积金二套房贷政策,此前南京一直使用“首套房家庭人均不超过32平方米”的门槛。然而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除了这道“明槛”之外,南京还有一道“暗槛”,即“首套房家庭总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这两道门槛并不冲突,市民需要使用公积金二套房贷时,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5、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的两种情况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首次购房,由房产部门出具首套购房证明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卖掉唯一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的,由房产部门出具首套购房证明的职工,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6、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利率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全部结清贷款本息并卖出唯一住房后,再次购房时,由房产部门出具首套证明,**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至1.1倍确定。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2平方米(或总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时,**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至1.1倍执行。

  • 近期,有传言称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将出台,目前待选方案为‘二套房7成**+贷款利率为1.3倍’,虽然有些城市确实出台了提高二套房**的政策,但是这股调控风潮还内有蔓延到全国。常州二套房政策目前又是怎样的呢? 特别是这种消息还没有坐实之前,通常会刺激一部分购房者“果断”出手。经过向常州市多家银行求证,得到的答复是银行目前实行的二套房贷款政策与之前保持一致,“仍为**6成,贷款利率均为基准利率上浮10%”。 业内人士透露,没有收到任何房贷调整的通知。目前,房贷依然执行之前的标准:首套房**3成,贷款利率**低8.5折;二套房**6成,贷款利率上浮10%。 从常州建行房贷业务负责人表示,该房贷政策执行已有好一段时间,暂时未看到有调整的迹象。就常州建行来看,整个房贷业务还是相对平稳,大致保持每月1000笔左右。因春节休假影响,2月份房贷业务量略有下降。 商业银行的政策相对灵活,但在房贷的事上还是与国有大行保持一致。

  • 城市二套房贷款政策有哪些走向?在今年收紧的楼市调控下,对二套房贷款政策有怎样的调整?相信还有很多很多城市的居民不了解,那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为落实“国五条”调控细则,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家庭**款比例不得低于七成。自2013年4月8日起,借款人通过北京市住建委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网上签约所购住房,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通知》规定执行。央行营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商业银行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进行督查。 目前各商业银行北京分行均已调整二套房贷**比例,严格执行《通知》要求,但目前二套房贷利率并未调整。分析人士表示,受新政影响**大的主要是改善型需求,预计未来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将跟进上调二套房贷**比例,但全国普遍上调的可能性不大。

  • 沈阳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比例提高至65%。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需提供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由1年以上提高到2年以上。 11月25日晚6时左右,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过沈阳政府网站公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共8条主要内容,对在沈购房若干政策进行了调整。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套房**比例从60%提高到65% 沈阳新政:根据《通知》**新要求,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比例提高至65%。 此前政策:根据今年上半年出台的沈阳版国五条规定,继续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首套住房的贷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按规定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人民银行沈阳分支机构可根据市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昨日白天,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咨询8家银行的结果显示,各银行首套房贷**低比例为3成,而二套房贷**比例为6成,利率**低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0%。部分银行表示利率还视楼盘而定,如果非银行合作楼盘,二套房贷利率**高可上浮20%。未来一段时期,我省个别城市二套房贷**比例是否上调,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人士表示尚不便透露和置评。昨晚6时许,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过沈阳政府网站公布新规。 市民声音 市民王玲:一直想再买个大点的房子,钱还没准备好,没想到政策已经变了。早听说外地已经提高二套房门槛了,沈阳这么快也来了。 市民李景芝:限制一下购房挺好的,省得那么多人炒房,把房价都抬上去了。

  • 沈阳市日前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比例将提高至65%。同时,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需提供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将由此前的1年以上提高到2年以上。 沈阳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除**比例提高至65%外,公积金贷款的“门槛”也将进一步提高。《通知》要求,严格审查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建设进度,多层建筑应封顶,高层建筑应建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沈阳市还将密切监控土地价格,严防高价地扰乱土地市场,继续保持住宅用地供应全国**水平,对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棚改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比重达到75%以上。同时,进一步加大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供应。对于中小户型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条件前提下,将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通知》还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商品住房“一房一价”规定。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须在售楼现场和网上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信息,严禁捂盘惜售。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物价部门要依法查处;拒不整改的,房产部门暂停网签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