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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以什么标准认定二套房 注意事项是什么

155****7113 | 2016-05-11 16: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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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4981

    6月4日,住建部、央行和银监会发出通知,就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按照通知的界定,在二套房的认定上,实行以家庭为单位,以“认房”为主,同时又辅之“认贷”的**严厉的二套房标准认定政策。 言之“**严”是在二套房的认定上,2007年曾出台过相应的标准,但2007年实行“认贷不认房”的原则,该原则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炒房者对每一套住房都可以通过全款支付之后,然后用房产做抵押,再去银行以其他名义贷款炒房,而在银行看来,他并不存在房贷。 而目前的标准,其严厉程度体现在: 首先,克服了之前“认贷不认房”的漏洞,秉行以“认房”为主的标准,如果在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或者交易系统证明已经有一套住房的,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算第二套房。 其次,为了进一步堵住制度的漏洞,在“认房”的同时,又增加了两个特殊的标准:一是“认贷”,即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不管贷款有无还清,都执行二套政策,严厉程度,前所未有;二是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也执行二套政策。 这样,通过“认房又认贷”的严厉标准,等于给二套房贷政策的执行力构筑了一道坚强的制度篱笆,既可以防止执行中的跑冒滴漏,又可以监督各个银行为了私利而乱设标准,各行其是。其实,在这个政策出台之前,由于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一方面给各大银行如何执行造成了很大的难度,另一方面,一些银行为了多拉客户,利用标准的缺失的空子打政策的擦边球,有可能**终使二套房贷流于形式,这是已有历史之鉴的。特别是,由于近期宏观环境的变化,导致一些人对国家房地产政策能否继续严格执行出现了一些曲解,以开发商为主的利益集团更是不遗余力的淡化政策的威力,让民众对房地产新政的命运极为担忧。 因此,三部委联合出台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一方面给银行执行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另一方面,以**严厉的认定标准继续强化了政策的预期,在时下房地产泡沫依然是威胁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心腹大患的情况下,高层非常明白,一旦因为一点风吹草动就轻易放弃初见成效的政策,很可能再次迎来房价的报复性反弹,使调控政策功亏一篑,给中国经济和社会埋下更大的隐患。而信贷政策作为“10号文“的灵魂,其有无威力的关键则在于是否严格执行二套房贷。因此,标准的出台,无论是对于银行操作层面,还是对于呵护调控的成果,捍卫政策的公信力都大有裨益,是政府对民众和开发商的一次明确的“喊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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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银监会银行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2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读了**新出台的房贷新政。他强调,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这与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 房子套数不以贷款记录来认定 在此次“国十条”房贷新政出台前,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而杨家才指出,房贷新政的二套房认定将“以房为限,而不是以贷为限”。所谓一套房贷、二套房贷,首先购房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按家庭,不能证明是二套房的,那就是第三套房。 他表示,只有以房来划分,才有一套二套的问题。而“实行差别的房贷政策的时候,主要以房进行划分”。 而据杨家才介绍,房子的套数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登记系统进行查询后,由其进行认定。此外,银行在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还需要严格执行面谈、面签、上门走访的程序。 4月14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二套房贷**比例不低于50%,利率1.1倍;三套以上房可停贷。杨家才指出,从整个新政来看,政策出发点是居者有其屋,有一套住的就足够了,一个人没有必要住两套。房地产按揭贷款只支持住房的资金需求,而不能支持倒卖房屋的资金需求。 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三不贷” 杨家才透露,目前,银监会对于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明确了“三不贷”原则。对于国土管理部门查处并确认的有闲置土地、炒地倒卖的房地产企业,不予发放新的贷款;对于住建部门查处并认定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的房地产商不再给贷款;对挪用银行的贷款去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即参与招拍挂做保证金,然后交土地挂牌款的,不再增加贷款。 此外,对于土地储备贷款,银监会还要求,地贷挂钩、建贷挂钩及房贷挂钩。“你整治哪块地,经过评估之后,给你多少贷款,叫地贷挂钩。跟踪这个地的去向,卖到哪儿贷款就收到哪儿;第二个是建贷挂钩,房地产商要贷款,一定是跟在建工程挂钩,然后用我的钱把这个楼盘建起来之后,要监督你销售;再一个就是房贷挂钩,就是房子与贷款挂钩,你卖出去我要实行封闭运行,在银行开户,要随着卖房的进度偿还你原来

  • 对于常州一些购房者来说,新政的出台让自己一下在成为了多套房的拥有者,再置房产成了艰难的事情。尤其有对一些已经有一套小房的业主来说,改善居住环境就要面对许多压力了。虽然如此,但是很多购房者还是不得不成为二套房者。在新政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很多人对于二套房的定义不是很清楚,有的购房者在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以及一些优惠政策还不是很清楚。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常州**新有关二套房购买与出售方面的疑难问题汇总,为您提供相关解答。 二套房的新定义 问题:二套房的认定是以一户家庭作为计算单位,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就是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曾经贷款买过房子,现卖了名下无房,再买房子不也是二套房子吗? 回复:二套房的认定我市以6月份三部委的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的解释,同时既认房又认贷。以前贷过款,再买房贷款应算二套房贷款。 二套房公积金**高贷款相关 问题:请问常州现在第二套房怎么贷公积金贷款,**高可贷多少? 回答:第二套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公积金余额的20倍(第一次使用)若已使用过公积金,则是余额的10倍。一人**高24万元,夫妻俩**高40万元。 问题:请问使用公积金二套房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二手房过户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谢谢 回答: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款收据、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收入证明、银行卡、公积金卡。二手房过户材料:双方当事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 问题:想要买第二套房子改善住房条件,是不是买新房必须**50,11倍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而买二手房只要和卖家商定**比例就好了,银行认可吗? 回答:只要第一套曾贷过款购买第二套不管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均应按新政规定,**不得低于50%,利率基准利率的1.1倍。至于二手房**由买卖双方协商。但贷款额度只能50%。 问题:请问二手房交易,如果属于购买第二套房,通过中介的话,买方承担契税,卖方承担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中介如何收费,是双方分担吗? 回答:据了解,中介机构收取费用,市根据谁委托谁交纳费用。如果是双方都委托的话,一般是各自承担50%费用。 问题:我们夫妻两人在溧阳工作,都交公积金,2005年我公积金贷款5万元,在溧阳购置了首套住房,我妻子公积金没贷款,现在我想在常州购第二套房,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吗?能贷多少? 回答:由于您们公积金贷过款,这次买房,应按两套房贷,贷款额度为公积金余额的10倍,**高40万元,**不得低于50%,利率为1.1倍。

  •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 天津二套房购房指南:天津二套房如何认定? 很多网友会关注天津二套房问题,天津二套房如何认定? 下面小编就针对天津二套房如何认定的问题给大家详细解答分析一下。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关于“天津二套房”相关 天津难行二套房贷**比例60% 房价逼退改善型需求 天津住房公积金买二套房贷款**比例上调至五成 央行银监会否认房贷放松 二套房贷仍未有优惠 二套房贷将与首套房贷“一视同仁”

  •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房贷新政的二套房认定将“以房为限,而不是以贷为限”。所谓一套房贷、二套房贷,首先购房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按家庭,不能证明是二套房的,那就是第三套房。 房子的套数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登记系统进行查询后,由其进行认定。此外,银行在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还需要严格执行面谈、面签、上门走访的程序。 4月14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二套房贷**比例不低于50%,利率1.1倍;三套以上房可停贷。从整个新政来看,政策出发点是居者有其屋,有一套住的就足够了,一个人没有必要住两套。房地产按揭贷款只支持住房的资金需求,而不能支持倒卖房屋的资金需求。 下列情形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 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制定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认定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既认贷又认房。 此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以人民银行为准 海南二套房认定标准基本一致 随着房产新政出台,关于“二套房”认定标准成为备受关注的“悬念”。但在海南,这个悬念基本不存在。记者从海南多家金融机构了解到,在业务实践中大多遵循着基本一致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其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准。 在目前确认二套房的操作中,各银行都要查询申请贷款人的征信记录,看是否有贷款购房记录,从而确认是否二套房。这也意味着,如果征信记录中没有贷款记录,不管实际购买第几套都可视同首套房。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此前虽然购房但未贷款,一般视同于首套房;除此以外,除非在征信系统建立以前,也就是1999年前贷款购房并还清,否则都会进入征信记录。记者在走访工行、建行、交行等商业银行发现,虽然各行在操作中有一些区别,但还是有一些大致相同的认定标准。 工行某分支机构负责人罗先生告诉记者,在2007年底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中,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发出通知,就二套房认定问题进行了规范。直到目前,各行基本按照该通知规定认定二套房。 一是二套房的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买房都视为家庭购房;二是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同时一套房贷款已还清,可以享受首套房政策;三是已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再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购房也属于二套房;四是即使首套房贷款已还清,再购房仍然属于二套房。这些规定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改善型购房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