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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套房注意事项 天津二套房如何认定

132****6506 | 2016-07-20 09: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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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3455

    天津二套房购房指南:天津二套房如何认定? 很多网友会关注天津二套房问题,天津二套房如何认定? 下面小编就针对天津二套房如何认定的问题给大家详细解答分析一下。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关于“天津二套房”相关 天津难行二套房贷**比例60% 房价逼退改善型需求 天津住房公积金买二套房贷款**比例上调至五成 央行银监会否认房贷放松 二套房贷仍未有优惠 二套房贷将与首套房贷“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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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跟贷款无关,只要是有房子,不管是贷款的,一次性付清的,贷款已经还清的,再买房都算第二套房第二套房已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有房子了,就等于男主人、女主人和未成年的子女都有房子了,比如房子写的男主人的名字,以女主人的名字再买房也算第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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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引起人们对于二套房贷款**比例提高的猜测。那么目前天津二套房**比例究竟是几成? “二套房贷**”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按揭贷款的第一期付款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第一期付款。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各地要确定价格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二套房房贷**比例提高至60%。 2013年3月,新国五条细则中提出,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可适时提高二套房**。北京二套房**比例随机提高至7成,截至2013年6月为止,天津二套房按揭贷款**比例并未上调,仍为6成。贷款利率**低为基准利率的1.1倍。 天津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比例 天津第二套房公积金**比例是多少?根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二套房公积金**不得低于50%,二套房公积金利率上浮10%。

  • 天津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4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简单解读天津2012二套房贷款政策。 **新二套房贷政策 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 2013年3月31日,天津版的国五条细则出台,其中对天津二套房政策有如下的规定,下面我们为您解读一下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继续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成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首套房**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继续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提高第二套住房**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 为了抑制不合理购房需求,国家规定对于第二套房实行更为严格的贷款政策,那么国家对于第二套房是如何认定的呢? 三部委联合发文明确第二套房核定标准为“认房又认贷”。对于那些卖旧换新的纯自住型购房者来说,其手中始终只有一套房产,到底该不该列入二套房范围呢?受新政影响的这类购房者到底有多大范围呢?记者日前走访业内人士,针对这部分购房者人群进行了深入探讨。 - “卖一买一”比例超半数 “‘卖一买一’的购房者在整个天津楼市中占绝大多数。”据业内人士透露,“卖一买一”且手中始终保持一套房产的购房者在整体市场购房者中占到50%以上,二手房市场中,手中只有一套房产的改善型买家至少会占到30%-40%,而商品房市场比例更高,可以占到50%-60%。 - 多数银行仍只“认贷” 第二套房贷的执行标准主要由银行方面掌控,而目前天津市地产市场针对二套住房的贷款政策主要还是“认贷”。业内人士表示,银行与房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暂时还没有共享平台,因此多数银行仍按照贷款记录判断二套房贷,其中“卖一买一”的购房者即使手中实际持有的房产仅有一套,但多数银行仍会将其划入“二套”行列,从而必须提高其**款比例和利率标准。 不过也有少数银行在“认贷”方面相对宽松。目前有些市场份额较小的银行对于“二套”认定给予了稍微宽松的政策。不过,执行这类政策的银行在市场中的比例还不到10%,所以享受这些优惠策略的买家少之又少。 - 时间差加强“二套”印象 在“卖一买一”的购房者中,很多人都是看中了新房再挂牌旧房,并借由旧房买家的资金还清原贷款,其可支付的**款通常仅够两成或三成的基础成数。这部分买家尽管**终手中仍会只保有一套住房,但在其申请贷款时,往往容易被显示名下同时拥有两套房产,因此贷款条件也就会随之提高,高达五成以上的**成数首先就成了他们无法逾越的门槛。 “认房又认贷”执行有三难 从市场调控角度而言,“认房又认贷”至少还存在三大实际困难。 第一是平台问题。银行征信系统查不到购房人名下房产,房管局的数据库可以查到购房者及其家人名下的实际房产数量但并不能了解其贷款历史,而异地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行为更是在本地的房管系统和银行系统都无法查到。 第二个则是已经贷款的购房者,若符合了“二套”的标准,是否要从明年开始也要执行上浮利率?按照以往贷款政策的调整规律,从次年1月1日起都会对原有贷款者执行新的贷款政策,而此次调整后是否会对多套房买家执行更加严格的贷款标准则未有定论。 **后,既然是“认房又认贷”,若房主名下曾贷款或现有的房产是商业性质,是否还应将其拟购房屋算作第二套?而现在市场普遍销售的公寓、LOFT等产品,都是商业属性当作住宅销售,那么这些人的购买贷款又该如何认定?这类房产涉及的购房者数量也已经占到市场的一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