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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怎样算二套房?天津二套房如何认定

147****7565 | 2019-10-07 21:24:50

已有3个回答

  • 148****1315

    跟贷款无关,只要是有房子,不管是贷款的,一次性付清的,贷款已经还清的,再买房都算第二套房
    第二套房已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有房子了,就等于男主人、女主人和未成年的子女都有房子了,比如房子写的男主人的名字,以女主人的名字再买房也算第二套房

    查看全文↓ 2019-10-07 21:25:06
  • 131****9213

    可以走按揭贷款买房。按揭贷款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18到65岁;
    2.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1.实地看房: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
    2.产权验证;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3.签署合同: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4.填写合同: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5.缴费义务: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查看全文↓ 2019-10-07 21:25:02
  • 138****7620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已经全款买过一套房,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

    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但是,这里需要额外指出的是,目前在贷款买房时,有些银行还会严格区分“首次购房”与“首套房”,相对于首套房,首次购房标准更为严格,也就是说,此前既没买过房也没贷过款的,是标准的“首次购房”,购房的**比例也会低于已有过购房经历的人。

    比如,在实际操作中,个别银行出现对“首次”和“首套”不做具体审查的情况,均按首次购房执行20%的**比例。但从严格意义上讲,“首次”房贷并不等于“首套”房贷。鉴于“首次”房贷条件略优于“首套”,因此对于符合“首次”购房条件的,应不折不扣按“首次”政策发放贷款,以确保“首次”购房人群在购房时,能得到住房信贷政策的优先支持。

    查看全文↓ 2019-10-07 21: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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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二套房购房指南:天津二套房如何认定? 很多网友会关注天津二套房问题,天津二套房如何认定? 下面小编就针对天津二套房如何认定的问题给大家详细解答分析一下。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关于“天津二套房”相关 天津难行二套房贷**比例60% 房价逼退改善型需求 天津住房公积金买二套房贷款**比例上调至五成 央行银监会否认房贷放松 二套房贷仍未有优惠 二套房贷将与首套房贷“一视同仁”

  •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的,则属于算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二套房以上。(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的。若贷款已还清,则银行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灵活把握贷款的利率和**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的,则认定两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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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4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简单解读天津2012二套房贷款政策。 **新二套房贷政策 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 首先您是天津本市户口,满足在天津的购房资质。其次,根据天津目前实行的限购政策,以个人名义名下能拥有一套房产,以家庭名义名下可以拥有两套房产;如果您以家庭名义购房,鉴于您名下有房,再次购买住宅会被归为二套房,需要至少交六成**。鉴于您在卖房后天津名下无房,且没有过住宅项目贷款,那么您在天津购房就属于首套房,**可交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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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抑制不合理购房需求,国家规定对于第二套房实行更为严格的贷款政策,那么国家对于第二套房是如何认定的呢? 三部委联合发文明确第二套房核定标准为“认房又认贷”。对于那些卖旧换新的纯自住型购房者来说,其手中始终只有一套房产,到底该不该列入二套房范围呢?受新政影响的这类购房者到底有多大范围呢?记者日前走访业内人士,针对这部分购房者人群进行了深入探讨。 - “卖一买一”比例超半数 “‘卖一买一’的购房者在整个天津楼市中占绝大多数。”据业内人士透露,“卖一买一”且手中始终保持一套房产的购房者在整体市场购房者中占到50%以上,二手房市场中,手中只有一套房产的改善型买家至少会占到30%-40%,而商品房市场比例更高,可以占到50%-60%。 - 多数银行仍只“认贷” 第二套房贷的执行标准主要由银行方面掌控,而目前天津市地产市场针对二套住房的贷款政策主要还是“认贷”。业内人士表示,银行与房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暂时还没有共享平台,因此多数银行仍按照贷款记录判断二套房贷,其中“卖一买一”的购房者即使手中实际持有的房产仅有一套,但多数银行仍会将其划入“二套”行列,从而必须提高其**款比例和利率标准。 不过也有少数银行在“认贷”方面相对宽松。目前有些市场份额较小的银行对于“二套”认定给予了稍微宽松的政策。不过,执行这类政策的银行在市场中的比例还不到10%,所以享受这些优惠策略的买家少之又少。 - 时间差加强“二套”印象 在“卖一买一”的购房者中,很多人都是看中了新房再挂牌旧房,并借由旧房买家的资金还清原贷款,其可支付的**款通常仅够两成或三成的基础成数。这部分买家尽管**终手中仍会只保有一套住房,但在其申请贷款时,往往容易被显示名下同时拥有两套房产,因此贷款条件也就会随之提高,高达五成以上的**成数首先就成了他们无法逾越的门槛。 “认房又认贷”执行有三难 从市场调控角度而言,“认房又认贷”至少还存在三大实际困难。 第一是平台问题。银行征信系统查不到购房人名下房产,房管局的数据库可以查到购房者及其家人名下的实际房产数量但并不能了解其贷款历史,而异地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行为更是在本地的房管系统和银行系统都无法查到。 第二个则是已经贷款的购房者,若符合了“二套”的标准,是否要从明年开始也要执行上浮利率?按照以往贷款政策的调整规律,从次年1月1日起都会对原有贷款者执行新的贷款政策,而此次调整后是否会对多套房买家执行更加严格的贷款标准则未有定论。 **后,既然是“认房又认贷”,若房主名下曾贷款或现有的房产是商业性质,是否还应将其拟购房屋算作第二套?而现在市场普遍销售的公寓、LOFT等产品,都是商业属性当作住宅销售,那么这些人的购买贷款又该如何认定?这类房产涉及的购房者数量也已经占到市场的一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