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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可以出租吗

158****2931 | 2017-04-11 17:05:38

已有3个回答

  • 131****5170

    廉租房收房租,但房租比市场价要低得多,是由政府管理并出租的。比如,市场上的房租**低600元时,廉租房的房租可能一年2、3千元。
    能住多少年要看当地政府的规定和租房者个人的条件是否有变化,一般的,廉租房定期审查,有的地方是一年一审,有的地区是二年一审,一年一审的,如果在年终审查时发现租房者已经买了房或是收入转高,就会收回廉租房。如果租房者一直符合条件就可以继续租住了。

    查看全文↓ 2017-04-11 17:11:17
  • 147****1533

    不能,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有关规定。明确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可以收回廉租房。下面是廉租房相关的一些介绍和申请廉住房的条件: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查看全文↓ 2017-04-11 17:10:18
  • 136****7314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在我国,廉租房只租不售,因此,承租人只是在租赁期内有一定的使用权,而没有任何权利转让房屋。
    廉租房是政府为了照顾困难家庭而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如果承租人不再符合租赁条件了,比如,自己购买了商品房、不再本市居住等不再需要承租房屋了,政府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因此,是不能出租的。

    查看全文↓ 2017-04-11 17:09:30

相关问题

  • 可以,但需要遵守当地的房屋出租法律和条例。

    全部3个回答>
  • 不可以,廉租房只是租国家的房子,不是个人产权,不能转让

    全部3个回答>
  • 廉租房政策各地不一样,不知你是哪个城市的,不便直接回答。如申请廉租房可到当地房管局去,需要什么手续工作人员会告诉你的。为便于你参考,现将济南的有关规定复制给你,愿对你有所帮助。  申请:  须具备三项条件  办法规定,济南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六区范围内的住房困难低收入城市家庭,且同时具备有市内六区城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者宅基地的除外),符合市政府公布的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三项条件,均可按规定申请廉租房保障。享受廉租房待遇的家庭成员人数,以户籍证明确定的人口为准。  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将由市政府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家庭平均住房水平制定并适时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方式:三种廉租房各有申请范围  根据规定,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将以发放租金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实物配租为辅。三种形式有各自的申请范围。  其中,租金补贴是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市场租赁住房后,由政府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向其发放补贴。申请范围为无房或现有住房符合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  租金核减指房屋产权单位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现已承租的公有住房,按照房改政策规定的租金标准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给予租金减免。申请范围是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  实物配租则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直接提供住房,并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申请范围是无房家庭,且申请人为孤寡老人或者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同时,廉租房供应将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解决。新建廉租住房的规划、建设和套型建筑面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计算: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有公式  对于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的确定,办法给出了明确的计算方法:月租金补贴金额=租金补贴标准×(家庭应享受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认定的现有住房面积)。家庭现租住的公有住房将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住房使用面积则指分户门以内所有可供使用的净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和实地测量的建筑面积换算的使用面积或者租赁证记载的使用面积为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换算系数为:楼房70%,平房80%。  审查:申请廉租房35天内复核完毕  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待遇的,应持现住房证件或无房证明、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残疾证以及收入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若有工作单位,无房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应当提交由现居住地居(村)委会出具并经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复核的无房证明。  区房产管理部门要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会同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内予以公示。对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人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  公示期内若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日内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区房产管理部门报送的资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不予核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实物配租:摇号选房  通过市房管部门核准,被准予实物配租的申请人,可持核准通知书参加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摇号排序,并根据排序先后确定房号。在组织摇号前,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公布实物配租的房源信息。  在取得房号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与房产管理部门签订《济南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不签订的,视为放弃。放弃实物配租的申请人,可以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改为其他保障方式的申请。  同时,准予租金补贴或者租金核减的申请人,可持核准通知书等证件,到区房产管理部门领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者到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监管:  六个月没人住  将被收回  享受廉租房待遇并非“一劳永逸”。办法规定,如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已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将承租的住房转借、转租,改变房屋用途,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住房居住或者不交纳租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实物配租资格。  被取消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应自接到退房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将承租的住房退回;逾期不交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回实物配租的住房。  骗租:  罚款1000元  办法提出,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低收入家庭每年进行一次复核。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低收入家庭应按年度向区房产管理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区房产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其申报情况复核,并依据复核结果及时调整廉租住房待遇。对家庭收入连续1年以上超过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取消其廉租住房待遇。  对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骗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核减租金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者补交核减的租金;情节严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资金:  廉租房保障金  不得挪作他用  让众多低收入困难家庭受惠于廉租房保障待遇,资金保障尤为重要。根据办法,我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在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的资金;以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我市将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专帐核算,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和实物配租住房的购建、维修,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产权单位按廉租住房政策规定收取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税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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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低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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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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